第53章_迷魂记_早早读书网

第74章迷魂记

玄尘道途 风不过八月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金刚身》,《八极拳》,《九宫步》。”洪武心里默默念叨,“炼体法门,武技,身法秘籍我都已经挑选好了。”

“哈……哈……还是我们j国人造的东西好,‘又大又舒服’,是不是美女?”

“什么是生活,这就是生活,雨天休息晴天吃鸡!嘿……嘿……”

迷魂记跟在护卫队战士后面,一路而行,十几分钟之后洪武就来到了馆主杨宗的办公室,沈老和杨宗都在,等洪武进去那护卫队战士就离开了,房间里只剩下洪武和沈老,杨宗三人。

  因为通过刚才破妄法眼的透视,王乐根本就没发现进入地下遗址空间的门户。

除了藏书以外,这个图书馆的建筑也很有特色。图书馆采用的是八边形的设计,有八个角,形如宝塔,象征着八年抗战的艰辛历程。它的外墙面是用血红色的砂岩组成,砂岩的表面未经打磨,显得有些粗糙。图书馆内部中间是中空的,顶部是一个跨度很大的玻璃钢顶的结构,虽有九层,但里面的采光很好。在一楼的大厅左右两边的位置,有两把螺旋形的楼梯回旋而上。远远看去,整个图书馆显得庄重而大气,就如同一把红色的,燃烧着的火炬。这个火炬形的设计思路象征着当年西南联大师生为国求学的精神以及当年西南联大所起到的特殊历史作用。

“怎么?还有什么没有说吗?”看到瘦猴和小胖的那副样子,龙烈血反而有些迷惑了,自己该说的都说了啊。

迷魂记  就在众人冷汗淋漓的时候,王乐突然开口说道。

迷魂记女生的队伍已经带到食堂里去吃饭了,男生的队伍依旧还在雨中站着,刚刚换上的干衣服也慢慢的变湿了,等到女生吃完饭的时候,队伍里的男生,已经没有一个人身上有一点干的地方了,吃完饭的女生也失去了往日的活泼,好多人都站在走道底下用各种各样复杂的眼神看着面前在雨中被淋得浑身湿透的男生,赵静瑜和许佳在旁边一脸的忧虑。

“王哥,你怎么知道地上那些碎啤酒瓶不是倒在地上那几个人用的呢?也许他们在看到自己这边有人被击倒了以后,他们也拿了啤酒瓶和对方拼过一场呢,只是对方打得比较猛一点,在第一击的时候就让他们倒下了!”

两天后,县法院开庭审判小沟村村长纵子行凶,打死村民王利直一案,当天,县法院内外被人挤得水泄不通,小沟村的村民起码来了一半。作为案件的参与者,乡长也站在了被告席上。

“行!”洪武笑着点头,和刘虎一起登上电梯,上到第38楼,他们的修炼室就在第38楼。

  随即就见王乐眼中金光隐晦地一闪而逝,破妄法眼异能瞬间开启,跟着就往手中的白色玉简透视而去!

普通的学生在洪武这个年纪还在埋头苦读,争取来来年考个好成绩,如愿以偿的进入心仪的大学。

然而此刻他却惊恐的现,自己七年才凝聚起来的那一团脸盆大小的内劲在五彩光带的冲击下竟然不堪一击,瞬间就溃散了。

“那些魔物确实很强大,当是自上古就遗存下来的,若是在上古时候,我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这次说话的不是叶鸣之,而是沈老,他笑道:“如今,经历了千古的岁月,那些魔物早就不如上古时候强大了,不过他们的身体的确很坚硬与强大,大概有武尊境一二阶的战力。”

因为秘术不同于修炼心法和武技,内劲和武技是武修辛辛苦苦修炼而来,需要长时间的修炼和参悟,最终才化为自身的力量,秘术虽然神秘,但却并不需要如何去修炼,只需要掌握其中的奥义就能施展,因此施展秘术几乎都需要以内劲来辅助,更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已经可以“引气入体”的龙烈血静静的导引着身体内的那股真气按既定的“路线”游走着,这是一种美妙的感觉,相比起前六层来来说,这些都是以前所没有的体验。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毕竟,如今虽然是全名皆武的时代,可武者三阶却是一个门槛,能够踏进这个门槛的人并不多。

迷魂记对于这种话方霸天压根就不信,他眸光冷冽,看向禹州市的方向,低声自语,“徐家,哼,敢伤害我女儿,等回了禹州市再找你们算账。≯”

如果连他们都应付不了,那么华夏武馆就会出面,这样一来无论是古武世家还是军队都不会太欺负自由佣兵,他们必须给华夏武馆面子。

  毕竟接下来这块记录古法炼体之术的玉简,肯定是要经过黄胖子和郑歌的师长之手。迷魂记

  半晌后,隐身的王乐挥去脑海里翻腾的杂乱念头,掉头就钻进黑夜当中,再次进入崇山峻岭继续猎杀吸血鬼。

迷魂记先不说这个猛男的唱功,单单只是他鼓起勇气在那里尽情投入的演唱,已经制造了一个小小的**,大家都在鼓着掌,女生们笑做一团,男生们拍着桌子,用筷敲着杯子、碗碟给他打气。

中年人略过杨宗和沈老,径直来到方瑜的面前,看到方瑜苍白的脸色,他神色一沉,问道,“你动用了九转气脉术?”

那名叫曲艳的女生脸色变了变,忽然怪笑道,“哟,我到是差点忘了,你可是洪武的小相好,我要是欺负了你等他回来八成会给你报仇吧?”

“潜龙与雏凤争鸣?”洪武默念了一句,心中一下子升起了一种冲动。

全场静默!

“这个玉盒中装的便是号称‘一茶有十味,一茶有千境’的普洱了,乃是我年轻时游历滇中各地,当时的同庆老号刘老板所赠,此茶存于现今已过百年,呵……呵……比我的岁数还大了,乃当年上贡满清皇室所用‘金瓜普洱’压制而成,用木盒装此极品,时间久了茶味会与木盒的木味相混相冲,故用玉盒最好,阴凉干爽无味无虫!今天烈血来了,老朽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就一同和老朽饮一杯清茶吧!”

介于洪武伤的不轻,林雪特意帮他请了一个月的假,其实,以《混沌炼体术》对创伤的恢复能力,洪武估计自己十来天就可以痊愈了。≧>中≥文网

“呵……呵……不早了,不早了,这人一老,身子的零件就生锈了,前两天下雨没来锻炼,这腰就有些不灵便了,今天赶个早出来活动活动,儿子3o好几了还没结婚,我可是还想等着抱孙子呢!”

看着面前的胡先生,龙烈血突然多出一点感悟,茶道与武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是相同的,两者都在追求一种在动与静之间最符合“道”之存在的协调,前者,正如面前的胡先生,虽然“动中取静”的境界没有多少人能达到,但胡先生显然是已经过了这样的境界,准确的说,胡先生此时已能达到“静中取动”的境界了。而武道亦同,“不动如山”已是大多数人终生难及的境界,可到了这层境界之时,你才会现,原来,前面的路还更长更远――“动也如山”,这又是怎样一个让人如星辰般只能仰望的境界呢?一动不如一静,一静不如一动,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不动不静,不静不动,动亦是静,静亦是动……当年我曾经向父亲请教过什么是武道之中的最高境界,父亲的话我还清楚的记得:“武道的最高境界……这对我来说同样也遥不可及――没有动,也没有静,甚至连判别动静之所以为动为静的时间对你来说也不存在,这样的境界,就是武道的最高境界了,如果你的《碎星决》可以突破到第十六层,也许,你可以感受一下那是什么样的一个境界!”

一连十几天,沈老都带着一群武宗境高手在古城中出没,进入各座宫殿中,大战魔物,抢夺宝物。

“华夏武馆半年招收一次学员,人自然很多。”

《混沌炼体术》运转周身,一缕缕五彩元力被吸纳过来,融入洪武的身体中,令他整个人都被氤氲的五彩元力所淹没,如同雾霭一般的五彩元力伴随着他的呼吸吞吐,如烟似霞。

迷魂记看着老大古井无波的脸,小胖心里打起鼓来,上次因为他和瘦猴在任紫薇的这件事上多嘴,结果被老大弄去做e级测试,那测试一直到现在都让他有些心有余悸,事后三人痛定思痛,聚在一起一分析,得出一个让人有些意外的结论,那个结论就是,别看老大其他方面挺厉害的,要说到男女之间感情上的事,老大是一个标准的菜鸟,而且这个菜鸟的脸皮还挺薄,不喜欢别人在这个方面议论自己,之所以搞这次e级测试,在原因上不排除老大被自己和瘦猴说得恼羞成怒的可能。想到这些,小胖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咬了咬牙把自己想的说了出来。

“a计划”第九号作战行动,失败!迷魂记

洪武很震撼,有空气的地方就会有声音,除非你不动。迷魂记

“这是......”

一次谈话中洪武才偶然听到叶鸣之提起,他这才知道,原来叶鸣之就是因为出生在贫困区,没有强大的家族可以依靠,也没能进入军队,这才选择了成为华夏武馆的长老。

“茅台。”林中平笑着打开盒子,捧出一瓶丝绸包裹着的白酒,眼睛放光,“啧啧,不愧是一等一的好酒,还没开呢,我都闻到醉人的酒香了。”

在小胖和龙烈血议论着警察的时候,接到报警的警察已经到了“眼镜烧烤店”。

“据说,修炼有高深武技的高手,即便只是用武者四阶的力量一样可以轻松杀死四级兽兵,甚至越级杀死五级,乃至六级兽兵,可见武技的玄妙。”洪武想起当初在网上看到的一些信息,心里笃定,“对,我就是欠缺在攻击技巧上。”

自己教给小胖他们的,是另外一种心法。你不会认为我除了《碎星决》以外就不会其他的心法了吧?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么现在我就把事实告诉你,除了《碎星决》以外,我至少还会六种其他的心法。这很好理解,就像一个亿万富翁,他可以买得起私人飞机,但如果他还想再买几辆跑车的话,那也没什么好奇怪的,飞机虽然好,但也不可能平时吃个饭也要开着去吧!而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其他心法,父亲并不禁止自己外传。

《混沌炼体术》似乎也受到了生死危险的刺激,每当洪武经历一次生死危险之后就会有一次提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在短短八天时间里突破自己,晋升到武者四阶境界。

唉!躺在床上的葛明暗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也许最需要鼓励和开导的,大概是自己吧!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

  “怎么感觉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对小爷一点用处都没有?!”

迷魂记“哦,呵……呵……西南联大的啊,还是大一的新生,听你们的口音大概是罗宾的吧,不知道你们要租那间二楼的屋子做什么用,学生出来租房住的也不少见,不过我那间屋子不适合住人。”

“你们先退下。”中年男子忽然开口,他身份特殊,一声令下三名黑衣人顿时停手,恭敬的叫了一声“统领”之后就远远的退开到数十米外。

“……尽可能多的带点吃的东西,吃的东西以含蛋白质多为标准,现在你可能觉得吃肉的时候会腻味,但是只要到军营一周,我保证你看到一只老鼠都巴不得把它红烧了,这是血泪经验啊!个人建议多带火腿肠,火腿肠有以下几个优点,方便携带,容易隐藏(如果不能藏好,你带再多的东西都是白搭!)吃起来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关键的关键是火腿肠是同类物品中在同样体积内蛋白质含量最高的,(简单的包装,没有骨头),这样,你就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携带更多。如果你运气好,在适当的时候,几根火腿肠就可以换到mm对你的青睐,别不信,这样的事,真的生过,而且不止一例。(我本人就十分后悔当初没有听朋友劝告多带点火腿肠,要不然,小薇……唉,往事不堪回啊!结果我现在还是单身。)mm也一样,如果你看到中意的gg,不妨在军训的时候送他火腿肠,要知道,男人的胃离男人的心最近……”迷魂记

“现在喜欢看书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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