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_十日终焉_早早读书网

第54章十日终焉

第四十一章 重力室 --(2894字)

一直到第127个人离开才停止,此刻留在广场上的人还有8o97人。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十日终焉  自从将洪家的孙子汤姆等人扔到焚化炉处理后,王乐已经习惯用此种方法销尸灭迹。

  王乐摸了摸鼻子,苦笑回道:“如果南天前辈没有骗我的话,那就是了。”

  徐耀扬身子一僵,随即马上摇头道:“不可能,我们和苏家以前虽然不对付,但这段时间在港岛却还真没有过针锋相对的事情发生。”

“小半个月过去了,不知道孙先生还在不在这片荒野中。”洪武想到了铁剑武宗孙敬之,不由叹道:“可惜我的修为太弱了,根本不敢进中心区域,否则一定要进去见识一下。”

十日终焉  想到这里,王乐越发郁闷起来,因为他发现这套古法炼体之术想要开发的人体潜力,自己老早就已经完全做到了,甚至更好!

十日终焉洪武难以平静,进入荒野区一个多月时间,遭受重创,一切都是值得的,他即将进阶。

院落之间的小路,是用鹅卵石铺成的,那些鹅卵石被弄成一条一条的,形如台阶,中间并不相联,青的,黄的,红的,每一个鹅卵石都是鸡蛋大小,就那么错落有致的铺在地上,在那些一条条相隔的鹅卵石之间,是细密的两寸来高的青草,如此布置,看上去就觉得舒服,再想想小胖家院子里的那些花岗岩地板,跟在胡先生身后的龙烈血在心里比较了一下,行了,实在没啥好比的了。

  只有穆熙妍仿佛没感觉到王乐身上散发出的浓浓杀意,坐到王乐的旁边,握住对方的大手。

先是握枪的右手一痛,抢松了,接着整只右手就好像麻木了一样,在他正准备踢出一脚的时候,他的小腹上就先中了一脚,这一脚,几乎让他的五脏六腑散了架一样,黑一人一声闷哼。小腹上挨的那一脚的力道不轻,让他几乎有向后飞出去的趋势,可他的右手却被袭击他的那个人像老虎钳一样的抓住了,抓住他右手的那个人甩了一下,黑衣人的位置不由就在原地转了18o度,在他还昏头昏脑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只觉得自己贴身藏着那块金属的衣服口袋里面一松,那块合金已经落在别人的手上了,这个结果让他浑身的鲜血都沸腾了起来,咬着牙,他一声低吼,挥拳就像拉住他的那个人的耳根打去。可还没等他的拳走到一半,他的左手一阵剧痛,凭借着直觉,他知道他的左手的手臂已经断了,小腹处紧接着几乎在一瞬间就挨的两记重拳让他的身体往后飞了去,在他小腹中拳的时候,一直抓住他右手的那个人并没有松开他的右手,而是如影随行的跟着他后飞的身子,“嘭”的一身闷响,把他按在了他刚才站的那个地方的巨石上,小腹处紧挨着的那几下重击还有背上和那岩石来的一个亲密接触,只在一瞬间就让他失去了战斗力,他现在只能勉强靠着岩石站定,浑身上下子就像被几十个人踩过一样,提不出半分的力气,撞在岩石上那一下,在小腹处两记重拳的惯性和那个抓住他的手的人有意识的后推的作用力下,只一下,就让他的嘴角挂起了鲜血,他知道自己的内腑已经受伤了,对方如此骇人的身手,一下子让他惊骇莫名。

“你们先退下。”中年男子忽然开口,他身份特殊,一声令下三名黑衣人顿时停手,恭敬的叫了一声“统领”之后就远远的退开到数十米外。

阴单飞也看了洪武一眼,直接绕过他,往华夏武馆门口走去。

12点以后。。。。

  虽然这湖底地下遗址空间藏有一滴烛龙鲜血的传说,王乐完全不会相信,但没找到进入遗址空间的门户,终究是让他为此有了足够的兴趣想要进去探一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如果不是相当于武道地阶初期修为的公爵吸血鬼,那位长老吸血鬼就不会说重赏,让他们晋升到相当于武道地阶中期的领主级吸血鬼了。

  “额!”黄胖子瞬间就无言以对,因为他打死也不敢去怀疑德高望重的吴南天。

  王乐头都没抬,喝完奶茶吃鱿鱼,然后说道:“回去。”

“那你为什么站着,难道没有听到我的命令!”

  不过王乐对自己有足够的自信,只要他这么一路杀下去,自己获取的战功积分必定是继续狂飙。

十日终焉  只见穆熙永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有些不确定的回道:“难道是苏家?”

“有多少人知道这个档案的事呢?”

  “这世上说到头,怕的还是狠人,如果懦弱一点儿,就会被吞了,为了证明自己的狠,每个人都自己的手段,例如运用手里的财富,或是权力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实力和狠辣。”十日终焉

送给别人玫瑰也许很浪漫,但能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情敌的玫瑰捏得粉碎,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浪漫,要知道,玫瑰是有刺的,那些刺扎在手上是会疼的!霸道的浪漫,霸道的温柔!

十日终焉今天,在完成前面的那些锻炼后,龙烈血站到了那几块巨石中间的一个凹处,这样,就不会有人看见了,龙烈血闭起了眼睛,感觉开始疯狂的提升起来,面前白缅桂的幽幽的清香一下子似乎变得浓郁了,龙烈血感觉自己就像置身于花丛中一样,远处的一颗松树上,一只小松鼠正抱着一个松果,在那里咬得正开心,而在离这只小松鼠不远处的一颗梧桐树上,一只鸟刚刚拍着翅膀飞出了它的巢穴……离这里最近的一个人在六十米以外的一条小道上,慢悠悠的跑着,从步法的节奏和力度上来看,是一个老人,嗯,没有人在附近,那么,可以开始了。

“算了,铁剑武宗这等高人做事,我们想不通也不稀奇,小龙,关上大门,回去巡逻了。”

“幸运的是,一些在大灾难中身体同样生进化,拥有了强大个人能力的人类及时站了出来,他们凭借如仙神一般的能力击退了魔兽,将危机消弭。”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

  就在众人冷汗淋漓的时候,王乐突然开口说道。

任紫薇的笑靥如花,任紫薇的眼泪似露。当任紫薇脸上的那一串露珠顺着她白玉一样的脸颊流到她秀气而小巧的下巴那里的时候,那不知道是饱含着幸福或是辛酸的一滴,在那里凝结,凝结,然后――坠落!在早上的晨曦中,那一滴,如钻石般纯粹剔透,反射着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的光华,在空中划过一条缓慢的直线,坠落!

濮照熙和老吴看着梧桐树上那一组枪眼,互相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有一颗子弹恰好射中了梧桐树腰处的一个坚硬的节突处,子弹进入得不深,老吴招了招手,一个警员拿过一把钳子就把那颗子弹给夹了出来。银亮色的弹头在高的冲击下已经变成了一小团银灰色的金属,几乎才看第一眼,老吴就能肯定这是g1ock18手枪的9mm子弹,密布的弹眼有八颗,在其他几个弹眼中,相信也会是同样的东西。

合金地板上,洪武盘膝而坐,面前摆放着《驭风行》的秘籍,脸上已经长出了一层青色的胡渣,头乱糟糟的,看上去很邋遢。

“虎子小心。”

听到赵静瑜也是来上钢琴课,龙烈血的心无缘无故的紧张了一下,不过随后他又释然了,今年艺术类的钢琴选修课开设了五个班,虽然都是在凤翔院上课,但两人选在一起的机会也只有五分之一。

那三人听到龙悍这么一说,全都放心了,钱虽然他们拿不出来,可他们也想为王利直的事尽点心。那三人放下心来,其中有两个,马上就把目光投向了另一个更老成的人身上。龙悍知道这个人,大家都叫他张老根。

  …………

十日终焉第三十四章 途中 --(4481字)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十日终焉

“是。”十日终焉

他想起了当初远远见到袁剑宗和人大战的情形,终于明白,当初因为是在市区里,无论是袁剑宗还是追击他的高手都是将攻击力收敛了的,只在方寸间爆,否则一大片街区都会被夷为平地。

天河则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原来我们的屠克洲同学喜欢的是二班的林薇啊,我们林薇很是可爱啊,二班的人都叫她‘小蜜蜂’来着,有歌怎么唱来着……”

  这一瞬间,王乐就感到自己的脑海“轰”了一声,一阵晕眩!

“嗯。”袁剑宗面无表情的道:“洪武,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俩人凌乱了,彻底摸不清王乐到底想干什么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那个人的口水!”

  这也让王乐觉得,每年的失踪人口,其中有一部分应该就是这么消失的,毕竟这世上,会杀人的家伙不止他王乐一个,同样也大多不是笨蛋。

“不是洗脸,但保证你一秒钟就可以兴奋起来不想睡觉了?”

“就是,就是,现在的美女啊,除了要长得好看,关键的还要看看那个女的有没有什么艺术细胞,有没有内涵,你看看这个,对,对对,就是瘦猴左边肩膀下来一点靠近肋骨的这一块痕迹。”天河的口中也有赞叹的声音,那声音,仿佛见到了绝世的艺术品,又或者,达芬奇直接把《蒙娜丽莎》画在了瘦猴的背部,“小胖,你看看这块扭过的痕迹,像不像一个月牙啊?”

“你是怎么做的?”

  这也让王乐觉得,每年的失踪人口,其中有一部分应该就是这么消失的,毕竟这世上,会杀人的家伙不止他王乐一个,同样也大多不是笨蛋。

十日终焉核对答案没有用多少时间,只需半小时左右,大家就核对得差不多了,考多少分大家心里也有点底了。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上周确实有一点事情,所以耽搁了。”十日终焉

事实上,这些金色的火焰都是金色元力雾化的状态,并非真正的火焰,如今金色元力都被洪武的身体吸收,化为了最本源的力量,令他的血肉骨骼,血脉脏腑都经历了一次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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