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_逍遥小憨婿_早早读书网

第31章逍遥小憨婿

玄尘道途 最后的舞步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隋云看了淡定的龙烈血一眼,感觉有些奇怪,按理来说,龙烈血是不可能知道这样的消息的,他对龙悍实在太了解了,他不会做这样没有原则的事,该保密的东西,就算是他的老子也别想从他嘴里问出什么来。

不仅仅是他第一次踏足的那做宫殿,后面有两座宫殿的大门都是洞开的,洪武曾经在其中一座宫殿中惊鸿一瞥,见到过一只漆黑的大爪子,比之磨盘还粗,边缘锋利,根本不似人类,绝对是某种未知的可怕存在,不会比第八座宫殿中那个青面獠牙的恶魔差多少。

因为洪武赢得貌似太轻松了一点,整个战斗过程几乎就是他在蹂蹑瞿元,耗时不过一两分钟。

逍遥小憨婿“我们现在在这里大快朵颐,估计现在警察已经在烧烤店里了,那几个家伙不知道有没有被送进医院?”

  徐耀扬身子一僵,随即马上摇头道:“不可能,我们和苏家以前虽然不对付,但这段时间在港岛却还真没有过针锋相对的事情发生。”

院长把头点得就像吃米的小鸡一样,连忙在龙烈血面前许下一堆保证。

第二十四章 再见了,高中 --(5531字)

逍遥小憨婿“龙烈血,你等着!赵静瑜,你个臭婊子,装什么清纯,你最好不要落在我的手里,要不然,老子非把你操得生不如死!”怨毒的看着龙烈血和赵静瑜离开的方向,林鸿在心里恶狠狠的骂着,骂完,林鸿豪无风度的把那把玫瑰摔到了地上,向着另一个方向跑了。

逍遥小憨婿“你们在吃什么?好香哦!”

大周山是一座如两个驼峰般的山,就像这里的大多数山一样,都不是以高和险峻闻名的,让很多人知道大周的,是因为这里的水和果子。形象的说,大周山的造型还真有那么一点巧合在里面,就像骆驼的驼峰是用来储藏水分的一样,大周山的山肚子里,好像装的也全是水,这里山上的泉眼很多,有的大如井口,有的却只如拇指般粗细,在山上的那些石堆石缝石壁中,你随处可见那汩汩冒出的泉水。大周山的泉水很清、很甜,水美则山秀,在大周山山上那随处可见的树木与果林则证明了这一点,这里的果子,桃子,李子,梨,亦如这里的水一样甜美。而封口镇呢,正坐落于大周山两个“驼峰”之间的山脚下,半个镇子在山脚下,半个镇子在山坡上。说是镇,但实际上也只有不到一百户人家,比有些村子的规模还要小。人说靠山吃山,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别的不说,就这方圆百里之内,封口镇是唯一没有安自来水管的,可好多安了自来水管的地方都羡慕这里,在这里每家人的房前屋后,远则十多步,近则三五步,必有一处活水,两条常年清澈见底的山溪从这个不大的封口镇中蜿蜒流过,延绵回转,那淙淙的溪流声总能为镇上平添几分幽静。封口镇的人不种地,只种树,靠着这一块风水宝地,大家都在种果树,大周山封口镇的果子也是远近闻名,每年,只要到果子成熟的时候,自然会有大批的商人来这里拉货,也因此,封口镇的人总过得比其他地方的人要滋润一些。

除完了周边的杂草,龙悍和龙烈血从上到下,很郑重的,一层层的跪下给每座坟磕头,当自己的额头触到那依旧冰凉的青石地表时,龙烈血心中一片虔诚,在自己身体里面流淌着的是这些已经长眠于地下的祖先的血脉。在很小的时候,龙烈血就记得,父亲曾经很严肃的对自己说过,不论自己将来怎么样,但是有一点是不能忘记的,那就是祖宗!在这一点上,龙悍和龙烈血都很传统,也很固执。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我们三人联手,就算是二阶武师也不一定能讨到好去。”三个青衣人自信的很。

雪儿名叫林雪,从小和洪武一起长大,两人如同兄妹,他总是叫洪武小哥哥。

人们惊讶的现,尽管一道道流光都冲天而起,想要飞走,但它们飞到古城边上就被阻挡了回来,似乎有一种奇特的力量禁锢了它们,任它们如何冲撞都无法飞到古城外面去。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王乐也没有送黄胖子和郑歌的意思,等二人离开后,王乐就盘坐在草席上,同时不忘从自己的法眼空间里重新取出记录古法炼体之数的白色玉简。

“终究,我还是没能进入上古遗迹,此生终究与武尊境界无缘啊!”孙敬之须皆张,意态癫狂,说不尽的悲凉与惆怅,他叹息道:“修行路漫漫,是否有尽头,何处才是尽头?可惜,我没有机会去探寻了。”

  王乐头都没抬,喝完奶茶吃鱿鱼,然后说道:“回去。”

“可要是我被他们杀了呢?他们是不是也要给我偿命?一切都是虚的,实力才是硬道理,说白了还不是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

  郑歌跟着点头附和道:“我甚至怀疑这颗神秘种子是不是真的来自上古时代。”

逍遥小憨婿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当尸体化为细沙散落,两声脆响传出,背负在他身上的那柄战刀当先坠落在地上,铛的一声,在地上弹跳了两下才停住,而后还有一块紫色金属片坠落下来,出叮铃脆响。

在小吴和王哥要走的时候,小吴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烧烤店的招牌――“眼镜烧烤店”,到了现在,小吴终于知道那个店为什么叫眼镜烧烤店了。逍遥小憨婿

  就在众人冷汗淋漓的时候,王乐突然开口说道。

逍遥小憨婿“老七说的没错,这青色的光芒神圣而又祥和,且似乎蕴含着浩瀚莫测的威能,说不定是件很强大的上古神兵。”徐正凡也激动了,他看向徐家二叔祖,“二叔,我们进去吧?”

  客厅里,穆熙永等人感觉到闷湿的空气中,有寒风扫过,身上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都消不掉,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这位爷站在尸山之巅俯视着他们。

李伟华回答道:“是的,大家都看到了,我没有必要骗大家!不过这件事大家知道就好,不要往外传。”

此刻,龙烈血正在云生的带领下,穿过后院的一个偏厅,要在品茗之前沐浴更衣。

“不过,这必需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拿出来的东西必须物有所值,5o万美金事小,我们可不希望被人愚弄,不然到时候我们的报复也会很猛烈的!”

“什么?你们的房子不是租的,是买的?”

第十四章 丁老大的秘密 --(6196字)

他是走炼体流的,不像炼气流武修一旦内劲耗尽就不行了,他靠的是身体,战斗持久力要强得多。

刘虎严肃的道:“修炼和战斗,要相互结合,战斗中你可以现自己的缺点,战斗过后你就需要去修炼,弥补自己的缺点,战斗和修炼,相互辅助才能最快最高效的提升一个人的战力。”

“回去?”龙悍的嘴角挂起一条坚毅的弧线,“是老头子的意思么?”

“呵……呵……今天我们这里打六五折!”

洪武心中忽然一动,不由得大喜,“要突破了,《混沌炼体术》终于要突破了。”

逍遥小憨婿“那份实验记录一共有几份?”

“喜欢,当然喜欢。”洪武连忙点头,他忽然现,林雪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老是跟在屁股后面叫他小哥哥的小女孩了,如今俨然是个大姑娘了。逍遥小憨婿

军营的伙食不习惯?逍遥小憨婿

龙烈血自己也撕了一块鸡肉,就用手抓住放到了嘴里,“呵……呵……好久没有尝到自己做的烤鸡了……嗯……味道还不错,就是辣椒不够,放得少了一点!”

“我以前学过钢琴,如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课后去钢琴教室练习钢琴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我可以在一旁帮……帮你!”

  当然,王乐不排除有试炼队成员在他离开后跟着就出来了,同样是主动出击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龙……龙……烈血……这个……鸡……是不是你跑到军营……里……总部……的食堂去……弄的……”说完这话,手里那块鸡肉也吃完了,葛明还不等嘴里的东西嚼完,就又伸手撕下了一块鸡胸脯。

洪武并没有处在受潮汹涌而来的方向,不曾遭遇如此大难,但也见到了一片令人触目惊心的惨状。

  这时就见王乐笑着摇头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小弟绝对没有借机狠狠宰一刀的意思,到时候给的好处意思到了就行。”

“我才第一次修炼就提升了这么多,《混沌炼体术》果然够逆天。”洪武心里一片炽热,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实力提升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又是新的一天,早早的,六点多一点的时间,龙烈血就起了床。早锻炼是龙烈血的一个习惯,从军营回到学校已经五天了,每一天早上,龙烈血都坚持到通圆山去“锻炼”一下,对龙烈血来说,通圆山是一个好地方,这里除了有较好的锻炼环境以外,最难得的,就是幽静,这个环境比原来高中的时候要好多了。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好。”洪武连答应。

逍遥小憨婿  王乐也没有送黄胖子和郑歌的意思,等二人离开后,王乐就盘坐在草席上,同时不忘从自己的法眼空间里重新取出记录古法炼体之数的白色玉简。

一开始就陷入被动,以洪武的强悍身体,和瞿元近身肉搏,结局在就已经注定了,瞿元败的没有悬念。

  唯一清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这条龙纹身引起。逍遥小憨婿

  因为那处偌大的空间里面并没有生命的存在,全都是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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