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_养敌为患_早早读书网

第21章养敌为患

极品戒指 光头魔法师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两人下了楼,就在军官宿舍的外面,一列车队已经等候在那里,车队打头的是三辆轮式步兵装甲车,两队全副武装的彪悍士兵站在那里警戒着,龙烈血看了一眼这些持枪警戒着的士兵左臂上的臂章――一支狰狞的龙抓抓着一面燃烧着烈焰的盾牌,臂章的上面,盾牌的顶部,绣着“内务”两个字。这个臂章已经表明了这些士兵的身份,军中内务安全部所属的特别内务部队。

“够了,够了!”这是瘦猴的。

隋云和龙烈血坐的奥迪a6不要几分钟的时间就始出了八二一大街,看着在公路两边越来越多的绿色取代了那些钢筋水泥的建筑物的灰色以后,龙烈血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这条路,应该通往的是贡宁军用机场。

养敌为患“别说了!”胖子打断了黑衣人的话,那个胖子的脸色此刻有些狼狈,黑衣人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同是武尊境九阶,即便你暗月盟中有各种神妙的武技秘术,但你我实力怕也就在伯仲之间,你以为我会怕你?”袁剑宗冷笑,同境界武修中,他自认不会输给任何人。

《雪洗天下》第六卷《火中花》完。

养敌为患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养敌为患“你如果不介意到看守所去吃的话那还可以留下来继续,不过我想我们还是换个地方比较好一点!”耸耸肩,龙烈血有些无奈的说道。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靠,不行就不行嘛,还打人!

“不错,贾五年。在贾长军担任味精厂厂长的时候,那家生存了几十年的味精老厂在第三年的时候就倒闭了。在贾长军担任市经委下属三源经贸公司总经理的时候,这家公司在第四年的时候也倒闭了,还负债累累。而当贾长军担任市轧钢厂厂长的时候,三年不到,这家厂也差点倒闭,要不是轧钢厂的工人还有一股铁劲儿集体去上访,说不定现在这家厂子也倒了。别人给贾长军取外号叫贾五年,是说凡是他担任主要领导的公司和企业,一律活不过五年。我不知道像贾长军这种人在何副校长的眼里,不知道怎么就会变得有经验有能力了呢?他的经验和能力,我看仅仅是指他搞垮一家厂子和公司的能力吧!那些轧钢厂的工人之所以去上访,就是要告贾长军贪污挪用公款和渎职。”

  想到这里,王乐就闭上眼睛,静下心来赶紧将这古法炼体之术的内容仔细记下,不敢有半个字遗漏。

  当然,王乐不排除有试炼队成员在他离开后跟着就出来了,同样是主动出击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

  王乐甚至相信无论换谁在那处空间里待久了,都会疯狂到恨不得杀了自己。

在小胖接下来的叙述中,龙烈血才明白,让人中毒的不光有言情小说,还有武侠小说、玄幻小说、官场小说……龙烈血的身份,也由某些女生眼中为爱拔剑的‘骑士’,变成了各种各样的角色,这些角色有的是深山中世外高人下山修炼的徒弟,有的是转世投生的什么东东,还有的则变成了纨绔骄傲的太子党……

擂台馆中,一些人在议论,谈到洪武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个月十六连胜,少有人能做到。

“第三名,郭帅雨部!”

第三十六章 凝元术 --(2958字)

一拳,两拳......

“大灾难一年之后,大海中,6地上,成千上万的魔兽汇聚到一起,开始疯狂的攻击人类聚集的地区,它们体型庞大,破坏力惊人,且暴戾嗜血。”

养敌为患十几拳下去,即便是莽牛的头颅比石头还硬一样被敲开了,鲜血飞溅,骨头渣子乱窜。

  郑歌满是自信的附和道:“没错,二哥一定会让门中前辈付出让三弟你满意的筹码!”

“特点,防御强,攻击力强,不够灵活,智商低下......养敌为患

在基地挑选武器的时候教官虽然说只能选冷兵器,但信号弹并不算兵器,因此并不受限制。

养敌为患  对于王乐来说,其它神兽存在不存在跟他没半毛钱关系,但传说中的真龙是否存在,那关系可就有点儿了。

听了龙烈血的话,那个人悠闲的笑了笑。≯≧中文

没有任何多余的话,黑衣少年闪电般出手,杀向洪武,他两指并拢,化为剑指,刺向洪武眉心,其招式并不如何玄妙,但却杀气凌厉,一缕金色的锋芒凝聚在指尖,锐气惊人!

一只惨绿的眸子望着他!

和范芳芳这样的女人练嘴,那简直就是跟与老大单条差不多――别自己找死了。

在下午三点多的时候,龙烈血他们的车队终于驶到军营了。那座军营建在山脚下,地势有些高,占地很广,像一个不小的市镇。军营里面的道路两边种了很多高大的云南松,在这座军营的正门前,还有一条不算宽的小河,军营的正门建在一个拱起来的土岗上面,小河就从土岗下面流过,小河两边的堤岸上长着密密的杂草,有黄有绿,那些杂草生得很茂盛,龙烈血从车内看去,小河大半的河面都被遮住了,让人分不清河水的深浅。

“老大,五个魔兽耳朵啊,抢过来咱们就稳进前49oo名了。”

  王乐甚至相信无论换谁在那处空间里待久了,都会疯狂到恨不得杀了自己。

进了通圆山的大门,跑上那些台阶,走上一条树木丛生的小路,不一会儿的功夫,龙烈血就来到了他锻炼的地方,通圆山后山一个比较幽静的所在,前面,是一小片白缅桂组成的屏障,在这道屏障后背后,是一个很陡的斜坡,斜坡下是一潭不大的水。在这个地方的周围,是一片深深的灌木丛,还有几块两人多高的岩石,岩石的旁边,种着几颗茂盛的梧桐,这里早上基本没有什么人。

  要知道在这之前,无论是任何机关或者阵法,例如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都没能逃过破妄法眼异能的破解。

龙悍和林雪娇回来不到一年,林雪娇就给他生了一个小子,孩子取名叫龙烈血,可是好景不长,就在龙烈血刚满周岁的时候,一伙逃避追捕的歹徒闯到了小沟村,做困兽之斗。在歹徒与追捕的警察在村里交火的时候,一颗子弹射中了林雪娇,林雪娇当场死亡。当时的那伙歹徒有九个人,流窜各省作案,杀人抢劫无所不为,这次逃窜到yn省本想越境出国,不想被警察现了,被一路追捕到了小沟村这个穷地方,那伙歹徒一狠,就准备在小沟村占个地方和警察拼个鱼死网破,而林雪娇就遭了无妄之灾,等龙悍回来,现了林雪娇的情况,龙悍仰天狂啸,提了一把劈柴的砍刀,就向着那伙歹徒占领的房子冲了过去,当时在场的警察和村民甚至还来不及阻止,龙悍就如同一头猎豹一样冲了出去,在大家以为龙悍死定了的时候,却现龙悍以诡异的度和动作冲过了和歹徒枪战的百米距离,一个飞扑,从窗口跃进了歹徒占领的那间房子,一时间众人只听到屋中的枪声、可怕的怒吼声和惨叫声,可这些屋里的声音一会儿就结束了,从龙捍进屋到声音停止,还不到十秒,等了一会儿,龙捍从屋里走了出来,身上到处是血,手里还拎着那把滴血的柴刀,象一尊染血的魔神。当第一批警察冲进屋后,还不到三秒钟,就飞快的退了出来,所有冲进去的警察出来后无不狂吐,屋中的景象让那些即使见惯了生死的老警察也骇然失色,小沟村的人虽然没见到里面的景象,但有两点大家是很明白的,一是龙捍杀了屋中的人,二是屋中的景象极其恐怖。这一点,只从那些收尸的警察那苍白的脸色和他们用来装尸体的东西――黑色的塑料袋就可以猜出一二,那哪象是在收尸,反而好象是在捡破烂。因为这件事,那间被歹徒占领的屋子――小沟村的一间公房,从此以后就没人再敢进去,后来逐渐逐渐的就荒废了,即使隔了十多年,村里的人还是觉得一靠近那屋子就可以闻到一股血腥味,村里的大人吓唬孩子的时候通常都会说:“你要再不听话,晚上就把你送到公房去!”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养敌为患让楚震东震怒的是何强提出人事任命所选中的那个人。楚震东没有看那个人的档案,档案上的那些东西对楚震东来说狗屁不是,仅仅看到那个人的名字的时候楚震东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对那个人,楚震东很了解,很多人对那个人都很了解。

一声大吼自神辉中传出,青黑色巨石大门轰隆隆作响,彻底洞开了。养敌为患

  穆熙虎,穆熙永还有徐耀扬听到穆熙妍的话没有特别惊讶,因为他们都已经猜到王乐心中大概晓得真正的幕后主事者。养敌为患

“古老的武学世家是你无法理解的,至于我们到底传承了怎样强大的武学,你还没有资格识到了。”闫正雄语气淡然,有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他俯视洪武,大踏步向他走来。

  随即就见王乐眼中金光隐晦地一闪而逝,破妄法眼异能瞬间开启,跟着就往手中的白色玉简透视而去!

  所以王乐很快就收起透视湖底地下空间的视线,不再浪费功夫。

上千次尝试,全都失败了,破空无声实在太难,他已经完全按照绝命飞刀的奥义来修炼,可依然失败,似乎有什么环节错了。

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就没吃过东西,又经历了不少事情,此时有小笼包可吃,自然不会客气。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洪武冷笑,寸劲迸,手中战刀陡然加,化为一抹流光。

第七十六章 方霸天 --(2744字)

  毕竟接下来这块记录古法炼体之术的玉简,肯定是要经过黄胖子和郑歌的师长之手。

对洪武来说,也就是武师境!

  前后也只是个大便的功夫,当然了,司机小弟也不会认为王哥吃多了,特意跑到垃圾处理厂来大便。

养敌为患这令一群青衣人脸色很不好看,他们可都是武师境的人,虽然都不过武师境一阶,但毕竟是武师境,如今却因为追击几个武者境的家伙而损失了两人,实在是令他们感觉难以接受。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回到学校,已经八点多了,小胖和龙烈血分道扬镳,龙烈血回宿舍,小胖则去女生宿舍那边找董洁。似乎是对瘦猴的那句话心有所悟,小胖在去找董洁的时候,破天荒的为董洁买了一把花,花是满天星,素洁,淡雅,还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一个卖花的用自行车驮着几个大篮子在夜晚的路边叫卖,价钱很便宜,适合学生消费,那把花只花了小胖六块钱。那个卖花人的篮子里还有很多玫瑰,不过虽然现在天黑了,但第一次送花的小胖显然还没有拿着一大把玫瑰站在女生宿舍下面的勇气,买了花的小胖把花反手拿在背后,然后一路鬼鬼祟祟像个贼一样专拣路黑的地方向女生宿舍走去。养敌为患

从灌木丛后面走出来的那个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个子中等,留着一个普通的平头式,薄薄的嘴唇,弯弯的鼻子,小眼睛中透出几分狡猾,面容在冷酷中透出一股精悍。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章节有误,我要:报错
play
next
close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