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天邪神》 大概,这样的生活,应该是青春恋爱物语吧。嗯,没错。我这样安慰自己,并向起点投了稿。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娘娘,咱们穿越吧。OK,随本宫一起坐拥天下。可是,娘娘,您的人设是个小婕妤啊。what,咸鱼翻身更待何时!猴子,开挂!什么,还穿!买一送一嘛姐姐。我去
明明丑的无以复加,却偏偏起名叫英俊。明明只想和心爱的姑娘共度一生,却偏偏有一群妹子要给我生猴子。明明目标是成就霸主保护亲友,却偏偏一群损友心心念念把我往妹子床上推。只想好好争霸世界怎么就这么难!
(本书非变身文,主角是男的!!!)“嗯,一两星光草粉末,加上一罐双头狗血,一副春……保健品就这样配制出来了!”猥琐大胖子苏格笑嘻嘻地说道。莱因哈特伯爵之子苏格,阴差阳错下成为了女巫学院花丛中一点绿。在修学过程中无意接触到了女巫药剂学,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终有一天,他会将这个世界踩在脚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女巫药剂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个看似邋遢的乡巴佬,一位骤然失祜的落魄千金,一场精心策划的杀局,看似毫不相干的人物相遇,所有人都以为结局已定。谁也想不到,那个最微不足道的人成了最锋利的变数,一息之间,胜负反转!
领主系统诞生,卖军火,诛列强,走巅峰,杀叛军,我是英雄!坐拥军火一条街,作诗词,戏公主,做大官,巅峰人生,舍我其谁?上辈子的李白实在是太努力了,虽然青史留名,万古留芳,但感觉自己活的比狗还要累。或许是这辈子不打算努力了,想要不思进取了,想要自暴自弃了,于是,另外一个李白诞生了!【太白总盟:680173153。敲门砖:郑成实!】
穿越没问题,但为什么我会变成触手怪?!重要的是,说好的触手呢?全都被谁吃掉了?这是个带着大触APP,从零开始培养触手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从零开始的触手怪》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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