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_淑女好逑_早早读书网

第72章淑女好逑

执掌风云 半只水煮鱼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由于不认识紫色金属片上的文字,洪武对其一无所知,苦思良久依然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顿了顿,王乐拍了拍穆熙妍的玉手,幽幽的继续道:“而我,只能通过杀人,目前来说,也只有杀人,并且要做到极致,让和我作对,想要与我王乐作对的人们感觉到恐惧绝望,才能证明自己不是懦弱的,可以任由别人来揉捏。”

顿时,一个个武修高手都开始飞逃,魔物则在后面狂追,实在逃不掉了就转身大战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人会坐以待毙。

淑女好逑“后来怎么了?”瘦猴接着问了一句。

“嗤嗤......”刀锋划过空气,出轻微的声响。

  不知不觉间,穿梭在山间密林的王乐杀到了天明。

“那天,除了那几个喝酒的家伙以外,其他所有的男生,光打军体拳就把手都打软了,除了这些以外,黑炭还给我们来了个八公里,在我们受着罪的时候,黑炭以那几个人血管里酒精含量过高不宜运动为由,打他们到营里的医务室看病去了,看完了病还放了那几个家伙一天的假,说真的,那天当我像狗一样的跑完八公里回到营房却看见那几个家伙在一边优哉游哉的时候,要是我已经没有提起手臂来的力气,我非把他们给掐死不可。那天的晚饭,好多人都没吃,肚子翻腾着实在吃不下去,有几个勉强吃了一点儿的好些都吐了出来,真是一场噩梦啊,我现在想想都还有些害怕!”葛明说到这里的时候,似乎仍心有余悸的吞了吞口水。

淑女好逑“你……”小胖怒目一睁,就要动手。

淑女好逑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把话放出去,期限已经到了,今晚12点之前,叫苏家把地盘让出来,不然我王乐会在12点之后带人登门拜访!”

  再说了,从身上这条真龙纹身变异的那一刻起到现在,王乐还没为此受到过什么伤害。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

也是好在当初刘虎就已经是四阶武者巅峰境界,考虑到自己可能随时都会突破,因此选择兵器的时候特意选择了一柄五阶武者才能使用的板斧,若非如此还真破不开金鳞水蟒的鳞甲。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洪武更觉得疑惑了,这紫色金属片上的文字不属于地球上已知的任何一种文字,那它究竟是什么?

  这时就见面露无奈之色王乐,自我安慰道:“既然是从上古时代遗留下的神秘种子,那么必定有其不寻常之处,只是你我暂时没有发现而已。”

拳头碰撞,出一声大响。

“嗖”的一声,头狼也加入了战斗。

  此时郑歌跟着说道:“三弟你先好好休息,我和大哥马上就去找门中长辈。”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我知道你已经联系了华夏武馆,不过既然我们敢进来自然早就已经想好了退路,你搬出华夏武馆也无用。”这次开口的不是徐峰,而是徐正凡,他看着洪武冷冷的一笑,“小子,交出你身上的宝物,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的,否则的话,我有的是办法让你生不如死。”

淑女好逑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人们惊骇的现,黑雾中的魔物竟然在融化,像是冰雪消融一般,仅仅一会儿它的四肢就已经没有了。

隋云一直静静的听着龙烈血说话,龙烈血的这一番言语,让隋云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隋云看着他的目光中,除了开始时的欣赏与赞叹之外,也多了一丝尊敬,一个军人的尊敬,面前这个十八岁的少年,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份实验报告还有那块金属所代表的意义,但他也比任何人做得都坚决,在面对着难以想象的巨大利益以及荣耀的诱惑下,他,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却依旧保持着一份钢铁般的炎黄赤子之心――“凡龙氏子孙,生为炎黄人,死为炎黄魂,叛国卖国为第一大忌……”以隋云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他和龙悍的交情,隋云知道,龙烈血所说的是龙氏家规的第一条,龙家这条家规的下半句隋云也知道,“……叛国、卖国者,凡龙氏子孙,可人人得而诛之。如有不肖子孙犯之,除其姓,毙!”,看着龙烈血说话是那坦诚清澈的目光,隋云在心里感叹了一声,“龙悍啊龙悍,你可真有一个好儿子啊!”淑女好逑

身后的声音依然温柔,濮照熙点了点头,自己今天接手的案件已经远远过了自己的预料。死者之一的身份已经确认了,是国家科学研究院西南金属研究所的所长蒋为民,一个身份有些特殊的人。而如果仅仅是这样,自己也不会如此头疼了,偏偏,在现场现的那个箱子里面的东西让眼前这个案子更加的扑朔迷离起来。5o万美金,一个足以让大多数人疯狂的数目,和那5o万美金一起的,还有死者蒋为民到美国的签证。虽然还有一个人的身份没有确认,蒋为民的尸检工作也正在进行,但凭借着多年养成的直觉与最基本的判断,濮照熙排除了那两个人自杀的可能,这是明显的他杀。不是自杀,那么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为财吗?那遗留在现场的5o万美金已经将这个可能性否决了,从杀人时到有人报警的这一段时间里,犯罪分子有足够的时间把那个箱子里面的东西带走。那是不是犯罪分子当时走得太匆忙了,来不及把东西带走?根据现场的勘测结果来看,那两个人基本上是在没有多少反抗能力的条件下死亡的,而且现场很偏僻,在早上那个时候根本不怕有人看见。即使犯罪分子后面后悔了,他也可以重新回来把钱拿走。排除这些因素以后,剩下的,也就是唯一的解释,犯罪分子根本不是为了财而杀人,5o万美金的诱惑力,没有几个人能够抵挡得住,犯罪分子可以无视那个箱子里面的东西,就只有几种可能,一是那5o万美金根本不在犯罪分子的眼中,犯罪分子是个级富豪。二是相对于那5o万美金来说,犯罪分子看重的是其它更重要的东西,三是那5o万美金根本就是犯罪分子自己留在现场故布疑阵的……

淑女好逑第九十二章 改变 --(2970字)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12点以后。。。。

“战吧!”

  这时就见面露无奈之色王乐,自我安慰道:“既然是从上古时代遗留下的神秘种子,那么必定有其不寻常之处,只是你我暂时没有发现而已。”

  随即就见黄胖子撇了撇嘴,道:“难怪联盟长老会舍得将这神秘种子给送出来,原来是屁用都没有。”

“说!”雷雨的声音像打雷一样的响起,好多女生在那一边骇然的向男生队伍这边望来,“这些酒是谁带来的,你们谁喝过?喝过的给老子站出来!”

  唯一清楚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这条龙纹身引起。

“嗯,等过完年我就去。”洪武沉声答应,两人沿着街道不紧不慢的行走,不一会儿就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老总们的热情有时候也会让人受不了?这是什么意思呢?龙烈血有些疑惑的看了隋云一眼,隋云有些无奈与神秘的笑了笑,没说话。龙烈血只好把这个问题放在心里。

  司机小弟也没问原因,点头称是后,就在前面的岔路口打了个方向盘,又往郊区的垃圾处理厂而去

龙烈血在开门的那一刻已经看到隋云了,隋云也放下了书,转过头来微笑的看着龙烈血。

淑女好逑“什么?”黑衣人失态的惊呼了一声,躲在树上的龙烈血的心脏也碰碰碰得跳动了起来,如果这块金属真像那个胖子所说的那样的话,那么这一小块金属存在的意义,真的已经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得了的,在水中,除了声波以外,电磁波和光波都无法进行有效的传输,如果这一小块金属真的可以吸收声纳,那么……那么它就不再是一块简单的金属,谁拥有它,谁就等于拥有了掌控未来世界海洋霸权的钥匙,想一想,当地球上3617453oo平方公里的海洋就如同一个纯洁的处女一样向你撩起了她的面纱,可以让你任意“征服”的时候,恐怕就连上帝也无法拒绝这种诱惑。

  顿了顿,王乐的脸色一改,冷漠的道:“一个都不行!”淑女好逑

  王乐头都没抬,喝完奶茶吃鱿鱼,然后说道:“回去。”淑女好逑

  半晌后,隐身的王乐挥去脑海里翻腾的杂乱念头,掉头就钻进黑夜当中,再次进入崇山峻岭继续猎杀吸血鬼。

无论是龙烈血还是曾醉,他们都给对方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第九十三 佣兵工会 --(2838字)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那个林鸿也不生气,他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大把火红的玫瑰,挡在了赵静瑜的身前。

小沟村的这位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把头凑了过去,那人心神领会的把头凑了过来:“这事你别和其他人说,事情是这么回事……”

  此时就见郑歌满是失望的叹了口气,然后一边打量着手中盒子里这颗干瘪没有水分,表皮都皱到一起的神秘种子,一边摇头道:“这颗神秘种子与普通种子比起来没什么不同,而且蕴藏其中的生命精华明显是流失殆尽,否则的话,不会一点水分都没有。”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隋云在说到‘不飞则已,一飞冲天’这句话的时候,看了龙烈血一眼,龙烈血捕捉到了他目光中的意思,不禁心中一跳。

“因此,有“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之说。”

“我就不信他是铁打的,我打赌他最多坚持两场赌斗就会被累趴下。”

淑女好逑隋云一直静静的听着龙烈血说话,龙烈血的这一番言语,让隋云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隋云看着他的目光中,除了开始时的欣赏与赞叹之外,也多了一丝尊敬,一个军人的尊敬,面前这个十八岁的少年,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份实验报告还有那块金属所代表的意义,但他也比任何人做得都坚决,在面对着难以想象的巨大利益以及荣耀的诱惑下,他,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却依旧保持着一份钢铁般的炎黄赤子之心――“凡龙氏子孙,生为炎黄人,死为炎黄魂,叛国卖国为第一大忌……”以隋云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他和龙悍的交情,隋云知道,龙烈血所说的是龙氏家规的第一条,龙家这条家规的下半句隋云也知道,“……叛国、卖国者,凡龙氏子孙,可人人得而诛之。如有不肖子孙犯之,除其姓,毙!”,看着龙烈血说话是那坦诚清澈的目光,隋云在心里感叹了一声,“龙悍啊龙悍,你可真有一个好儿子啊!”

“如…如…如,如个鸟啊,别在这里装文化人了,谁还不了解你啊,你还老呢,我看你是‘人老心不老,老牛吃嫩草’还差不多!”相对于天河,小胖是豪不留情的给与瘦猴不留余地的打击。

“口袋鼓?鼓个球哟!现在来玩的人多了,可我们赚的钱却比原来少了!”淑女好逑

原本心理还有些抱怨的小杨在到了案现场以后就明白冯处为什么急急忙忙把濮队给招来了。现场充满着一种诡异和血腥的气氛,一个穿着运动服的胖子躺在巨石边的草地上,身上看不出任何的伤痕,不过他那已经失去了血色的脸却告诉人们他已经死去多时了。和那个毫无伤痕的胖子相反的是跌坐在他旁边的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小杨在庆幸自己中午没有吃太多的东西,否则他不能保证自己会不回把吃了的东西再吐出来。因为那个男人的样子实在是太恶心了。小杨一转过那从白缅桂,第一眼就看到了跌坐在地上的那个男的,已经失去了头盖骨的那个男人的脑袋塔拉着歪倒在一边,在那个男人的身旁的地上,还有一个黑色的皮箱,那个男人脑袋上的那个大窟窿正对着小杨,在那个男人的脸上,红白相间的浓浆一样的东西从那个大窟窿里面流了出来,把他的面目遮住了一半,在那个男人的衣服上、四周的草地上、他身后的巨石上,都沾满了那些东西,几只绿头苍蝇正在围着那个男人的脑袋转得正高兴,在经过中午太阳的烘烤以后,现场流动着一股让人闻之欲呕的古怪血腥气味。当看到那个男人的手上拿着的那一件黑乎乎的事物的时候,小杨的神经一下子收缩了起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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