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_赤色黎明_早早读书网

第25章赤色黎明

远东帝国 默默的吃西瓜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叶鸣之一声令下,当即带领众人退出了那一片宫殿,重新回到古城中的那些街道上,一些闯入古城的武修见到他们都是眸光冷冽,看了又看,最终还是没有出手,一个个飞快的绕过他们,冲进了那一片宫殿中。

顿时,一个个武修高手都开始飞逃,魔物则在后面狂追,实在逃不掉了就转身大战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人会坐以待毙。

  只见穆熙永的眼中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有些不确定的回道:“难道是苏家?”

赤色黎明  但这次王乐试图通过破妄法眼来寻找进入湖底地下遗址空间,显然是失算了。

一个个学员心里都暗自决定,以后一定要听老师的话,至少在没有修炼到武师境界之前必须听老师的话,否则真要动起手来肯定是自己吃亏。

  而这也超过了在此之前,王乐猎杀吸血鬼一共获取的六十二个战功积分。

  此时郑歌跟着说道:“三弟你先好好休息,我和大哥马上就去找门中长辈。”

赤色黎明那个人在这两分钟里唯一的动作是慢慢的把头偏到了他右腿的上面,在他把头偏到那里的时候,他脸上的一滴汗珠滴在了他的裤子上,无声无息。在这样一个寂静黑暗的空间里,如果那滴汗珠落在地板上的话,耳力好点的人绝对可以听见……

赤色黎明男生队伍里没有人啃声,雷雨瞪大了眼睛恶狠狠的在每个人的面孔上扫过。龙烈血暗自叹息了一声,这三瓶酒,他已经猜到是哪些人喝的了,不用回头,他就知道队伍里有人已经脸色开始白了。

龙烈血一直在静静的听着龙悍讲着小沟村的事情,从龙悍的语气里,龙烈血听到一丝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哀伤或是无奈的东西,对王利直,他还是有印象的,那是个一直兢兢业业、老老实实做着自己本份事情的本分人,王利直和他家的关系,可以追溯到他母亲这边的上一代,也就是龙烈血他从未见过面的外公那一代,当时王利直的父亲和龙烈血的外公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两个人拜过兄弟,两家互相之间多有照顾,在龙悍来到小沟村和龙烈血的母亲结婚的时候,因为那时龙烈血的外公外婆均已不在,龙悍也是入乡随俗,农村里的婚事虽然在特殊年代一切从简,不求奢华,不过也颇多繁杂。而王利直当时对龙悍与林雪娇的婚事的繁杂之处出力很多,在龙悍因劈人被警察带走的那一段时间里,龙烈血尚在襁褓之中,村里人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都对他退避三舍,这个时候,是王利直站出来,把龙烈血带回自己家中抚养,虽然时间不长,只有一个多月,直到龙悍回来。出于这些,龙悍一直对王利直很照顾,开始的时候,王利直的老婆因为要给王利直看病的缘故,曾报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和龙悍借过钱,让王利直的老婆料想不到的是,从龙悍这里得到的东西,比她预料之内的多得多,龙悍基本上每年都会给王家一笔钱,让王利直看病和维持一般的家庭用度。

  司机小弟也没问原因,点头称是后,就在前面的岔路口打了个方向盘,又往郊区的垃圾处理厂而去

  站在王乐身前的穆熙虎,穆熙永和徐耀扬,在此时额头已经起了冷汗,所幸的是,自己和眼前的这位杀星是站在一边儿的。

在“淋罐”以后,还要“烫杯”,胡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做着动作,龙烈血不一语,只在旁边认真的看着。

抢劫魔兽耳朵的几个人中,那几个小弟模样的年轻人都激动的不行,不停的叫着要抢过来。

刘虎站在洪武身边,也是神情淡然,胸有成竹,以他武者四阶的修为,过关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

  三炼其经脉窍穴……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

  至于好坏,王乐才不管这些,反正都已经木已成舟,一切都来不及了。

刘虎伤势不轻,洪武搀扶着他也走不快,十几分钟时间两人才走了一公里,这要是在正常情况下,一公里的路无论是洪武还是刘虎都不需要五分钟就可以走完,还不是在全情况下。

擂台馆中的每一个擂台都有特殊的摄录仪器,可以将整个战斗画面摄录下来。

  王乐接过递来的盒子,如法炮制的塞进袍袖当中再将其放入法眼空间里面。

赤色黎明  “额!”黄胖子和郑歌顿时语塞,没理由去反驳王乐的这番自我安慰。

瘦猴打了个哈哈,转移了话题,“今天的天气真好啊,我们去那白沙浦正是时候!”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赤色黎明

“刚才那个酷酷的帅哥就是洪武师兄吧?”一个女学员捧着脸,尖叫道,“实在太帅太酷了。”

赤色黎明就在濮照熙为了这件案子的线索在忙碌着的时候,早上和龙烈血通过电话的龙悍已经坐上了飞往mk的飞机。

12点以后。。。。

“雪儿,林叔,你们放心,等到过年放假的时候我就回来看你们,我从小就是孤儿,没有亲人,你们就像我的亲人一样,不管我以后会去到哪儿都绝不会抛下你们的。”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他这是干什么,难道是要出去狩魔?”洪武有些意外。

龙烈血在前,天河在后,小胖第三个,瘦猴第四个,一行四人端着酒就向郭老师他们那桌走了过去。

  客厅里,穆熙永等人感觉到闷湿的空气中,有寒风扫过,身上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都消不掉,仿佛已经看到眼前的这位爷站在尸山之巅俯视着他们。

  所谓事情反常,必有妖。

“见鬼,怎么会选在这个地方呢?”

不少人都和洪武打招呼,大多都是一年级生,洪武这半年来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但闲下来的时候也会和一些学员聚一聚,或者指点他们一下,时间一长自然就结识了不少人。

一个机械傀儡站在房间中间,像是一个金属铸就的雕塑一样,手中拿着一柄长剑,身高达到了两米多,壮硕的吓人,简直就像是一个钢铁怪物,那种冰冷,不带任何感情的气息令人心惊。

  随即就见隐身的王乐看向面前不远处的吸血鬼。

赤色黎明“龙烈血今晚不是要弄凉拌萝卜给我们吃吗?”

“我靠,这些人都疯了吗?赌这么大!”刘虎也来到了擂台馆,他在擂台馆里转悠了一圈,见到一个个赌局,不由得有些心惊肉跳,一些人吃定了洪武必定不可能完成一天三赌斗的壮举,死命的压他输。赤色黎明

“噗”赤色黎明

“我这边打你的传呼机你怎么没回?”丁老大的声音明显的压抑着愤怒。

  王乐对于黄胖子和郑歌的门中师长信任有限。

  王乐头都没抬,喝完奶茶吃鱿鱼,然后说道:“回去。”

“什么,你连‘生猛’都不会,那么你看好了,记住我脸上这个表情,只要你学会七分,以后只要把这个表情摆出来,人家就不敢欺负你了!”说完,小胖向前走了两步摆了个poss,,“看好了!”说完猛地回过头来,回过头来的小胖龇牙咧嘴,脸红脖子粗,看样子倒是真的有几分吓人。

听到赵静瑜也是来上钢琴课,龙烈血的心无缘无故的紧张了一下,不过随后他又释然了,今年艺术类的钢琴选修课开设了五个班,虽然都是在凤翔院上课,但两人选在一起的机会也只有五分之一。

这是一头浑身长着漆黑鳞甲,整个像是一只螃蟹,但却庞大无比,有着十六条腿,且每根腿上都长有尖利的倒刺,像是一柄柄刺刀一样的怪异魔兽,体型很大,足有数米高。

战刀和獠牙碰撞在一起,竟然出了金属碰撞才有的刺耳声音,可见独角魔鬃獠何等厉害。

“报告老师,龙烈血他今天请假!”

与此同时,其他几人也猛烈攻击刘虎,那为的一身血色衣服的年轻人更是一刀劈在刘虎的左肩上。

“哦,你们总算来了,算一算,你们差不多是最后来的了,要是再不来,我可要到宿舍里去找你们了!”龙烈血他们班的班长叫肖铁,此刻他满脸的笑容,看得出来,他很开心,这个家伙平时很勤奋,学习也很棒,难得的是做人也八面玲珑,老师学生几乎没有几个不喜欢他的,班里的同学都叫他“人精”,取“人中精华”的意思,倒没什么恶意,很多人,特别是男生都公开里这么叫他,他也嘻嘻哈哈毫不在意。相对于龙烈血四人在学校的低调,他走的是另一条极端的路线,学校里的各种活动,没有他不参加的,就连仅有的一个学生会这样的社团,他都做过一年的学生会主席。

如今这个时代人口密度实在是太大了,光是禹州市就有近三亿人,五十几个区,平均一个区就有近六百万人,相对来说,安阳区只有其他区的三分之一人口,可这也不少了。

赤色黎明很多时候,上天就是爱捉弄人。

从龙烈血有记忆以来,甚至刚开始会走路,龙捍便开始有计划的训练起他来。至于母亲的印象,在龙烈血脑里,那只是淡淡的一点在黑夜的天空里漂浮的萤光,龙烈血也曾看过母亲的照片,那是她和龙捍回到小沟村后去乡上领结婚证时照的,照片上的母亲,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笑得很幸福,穿着一件印花的衬衣,因为相片是黑白的,等到龙烈血能够分辨这幅照片的意义的时候,龙烈血已分不清照片上的母亲,当时穿的那件花衬衣上花的颜色,每次在想到母亲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龙烈血就会想到蒲公英,想到那随着风到处飘荡的蒲公英。在龙烈血小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追逐着被风吹走的蒲公英,一个人在山里跑,淌过小溪,越过草地,穿过灌木从,爬上石头,冲下山坡……一直跑到他而最后的结果,都是蒲公英消逝在风中,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满身伤痕,筋疲力尽,想着母亲的的衬衣上蒲公英的花纹。而在照片上的龙捍,穿了一件绿色的军衣,没有领花,没有肩章,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件,在那个时代,十个男人,有七个都穿那种绿衣服,但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在龙捍身上,却显出一股英武的气势。

内裤两打,用法同袜。赤色黎明

“抢!”洪武咬牙吐出一个字,皱眉道:“如果真是这样,那如今的火狮岭可就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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