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_轩辕大宝_早早读书网

第12章轩辕大宝

不停的挥刀,不断地劈砍在空气中,洪武每一次挥刀之后都会有一个很小的停顿,力方式也有细微的改变,一刀刀劈砍出去,循环往复,就像是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一直持续到第127刀。

  因为那处偌大的空间里面并没有生命的存在,全都是死物。

  顿了顿,郑歌继续说道:“归根到底还是老弟你手中的这套古法炼体之术,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罕见重宝,相信门中师长即便是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心甘情愿,不会有任何犹豫!”

轩辕大宝一头头魔物越疯狂了,它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一部分冲向十八座宫殿,想要回去,一部分则疯狂的杀向那些武修。

“对,寸劲杀就是我制胜的法宝。”洪武眼睛忽然一亮,在这山岭中人少,他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寸劲杀而不用担心被人见到。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那三人听到龙悍这么一说,全都放心了,钱虽然他们拿不出来,可他们也想为王利直的事尽点心。那三人放下心来,其中有两个,马上就把目光投向了另一个更老成的人身上。龙悍知道这个人,大家都叫他张老根。

轩辕大宝荣誉,也就意味着责任!

轩辕大宝  前后也只是个大便的功夫,当然了,司机小弟也不会认为王哥吃多了,特意跑到垃圾处理厂来大便。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呃,运气而已。”洪武连忙错开目光,干笑道,有些秘密是对谁也不能说的。

“大灾难中,人类被改变了,而与此同时,众多幸存下来的动物也生了变异进化。”

  由此可见,这一晚上王乐在开启杀戮模式的情况下到底有多疯狂了。

龙烈血的所在的高三(1)班的教室在罗宾县一中高中部教学楼的六楼,而高中部教学楼则在初中部教学楼的后面,初中部教学楼有九层,楼层的规模也比高中部大了不少,在罗宾县一中,学校在分配教室时一直遵守着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这个规定就是越高的年级所在的教室楼层也越高,同年级的,班级表现越好的所在的楼层也越高。对于罗宾县一中这个有着近七十年历史的学校来说,这个规定由来以久,已经不知道是谁定的了。拿龙烈血所在的高中部来说,在高中部的教学楼,一二层是分给高一的,三四层是分给高二的,五六层是分给高三的,而龙烈血所在的高三(1)班则因为表现不错,班级实力在同年级中靠前的缘故被分到了六楼。而学校的教室调整原则是一个学期调整一次,每个学期,学校都根据各个年级各班的期末成绩的情况来调整,本着优上劣下的原则来决定哪个班该上,哪个班该下。也因此,每个年级各班之间的竞争都很激烈,从班主任到学生,都不希望自己被分配到下面那一层,而分到上面,那也意味着可以享受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而校方对“优胜者”也格外照顾。

“嘿……嘿……你这就傻了吧?我们在这里站岗你以为是在防谁呢?还不是一楼现在正在睡觉的那些饿狼,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人站岗的话,到了晚上会有多少人睡不着觉想要跑到楼上期待一点什么意外!”

剩下那三个家伙也怔了一秒钟,大脑一时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就在这一秒钟之内,右脚踢飞了那个拿刀的,瘦猴半秒钟也没有迟疑,在右脚刚落地的时候,瘦猴的左脚已踢在了原本站在拿刀的那个家伙旁边另一个人的小腹上,那个家伙也飞了出去。一个踢脸,一个踢小腹,这就是瘦猴给他们的差别待遇。

你知道我现在最想的是什么吗?我最想的是有一天,你可以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捧着一大把火红的玫瑰……其实,在每个女生的心里面,都有这样一个梦想,她们都希望自己的白马王子可以送自己一大把火红的玫瑰。火红的玫瑰,象征着火红的爱情,在我们的眼里,那是爱情里最美丽的语言,一朵玫瑰就胜过千言万语。

  一炼洗脉伐髓……

在小沟村正热闹的时候,其他地方,几乎那天车队所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人在讨论着王利直,讨论着小沟村,讨论着那由两辆凯迪拉克领头的,由一队拖拉机做尾巴的奇怪车队,整个县城的人,差不多有8o%的人都声称自己亲眼看到过那个车队,那车队打头的车是如何威风,整个车队是多么气派,最后那一排拖拉机又是多么有“乡土气息”。≥

“什么,我的儿子分数不够,上不了高中!什么分数不够?我儿子聪明得很,过来儿子,给穆校长看看!”随着这个身高六尺,腰围也是六尺的男人的声音,一个和他一样体形,嘴里塞满了土豆片的小胖子出现在穆校长面前!

“你这个臭小子,你不是和烈血一起搞那个什么……什么吧吗?”小胖他老爸对网吧没有什么概念,虽然小胖和他说过,但是他老想不起应该怎么说,“那个房子是不是你一时冲动买下来的?你买房子的事烈血知不知道?如果你的钱大部风都用在房子上面了,那你以后要用钱的时候怎么办,要知道不论做什么生意,手上如果没有点活钱的话那是最危险的!”

轩辕大宝  如果不是相当于武道地阶初期修为的公爵吸血鬼,那位长老吸血鬼就不会说重赏,让他们晋升到相当于武道地阶中期的领主级吸血鬼了。

“没错。”板寸年轻人不以为意的笑道:“你说的很对,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现在我的拳头比你大,那么我说的就是道理,我说你该给我手下兄弟偿命你们就必须得偿命。”

黄胖子大失所望的指着盒子里的神秘种子,并对王乐说道:“这玩意儿就是南天前辈给你的神秘种子?没有搞错吧?”轩辕大宝

  王乐似笑非笑的扫了眼黄胖子和郑歌,道:“如今小弟已经得到了这套古法炼体之术,接下来该如何处置,二位哥哥最好还是去问问门中的师长。”

轩辕大宝  穆大小姐没好气的训完后,客厅里沉闷的气氛顿时就缓和了不少,空气也重新流通了起来。

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因为他曾听闻上古遗迹中有莫名的危险,动辄就会丢掉小命。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此时就见郑歌满是失望的叹了口气,然后一边打量着手中盒子里这颗干瘪没有水分,表皮都皱到一起的神秘种子,一边摇头道:“这颗神秘种子与普通种子比起来没什么不同,而且蕴藏其中的生命精华明显是流失殆尽,否则的话,不会一点水分都没有。”

听着船老大的话,瘦猴他们在嬉闹,而龙烈血却想到了许多:这大概是zh国人的一个特点吧,举凡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甚至大泉出处,总会有这么一些传说,这些传说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会和龙沾上点什么关系,即使没有龙,那么也会有那么一些龙子龙孙蛟怪鳌精之类的东西出来扑腾一下。zh国人都以龙的子孙自居,这种情感,很多外国人都理解不了,这也难怪,同样是龙,在zh国,那是可以翻天覆地无所不能的圣物,象征着威严,力量,权力与不可触摸的尊严,而在国外,那只是一些长着翅膀会喷火的蜥蜴而已,白白辱没了“龙”这个字眼,它的力量与尊严,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增添传说中屠龙勇士的光辉。这是东西方不同民族之间演绎了数千年之后的文化差异。zh国人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善,所以中国人都是先敬神,后敬己。西方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恶,所以他们都是先敬己,后敬神。前者,在人们“敬己”的时候,原本那高高举起的“神性”便淹没在世俗的洪流当中,再也找不到。后者,却在汹涌的世俗之中寻找出被淹没的“神性”,然后把它高高举起。zh国的儒家和道家,一个入世,一个出世,zh国人崇拜龙,儒家于是把皇帝尊为“天子”,名日:真龙,俨然以“龙”在世间的代言人自居,用国人对龙的崇拜来巩固帝权,践踏万民。zh国人崇拜龙,于是道家把龙屈尊为小神,以显大神之位,用国人对龙的崇拜在这里巩固神权,漠视苍生。在由龙的权威所巩固的帝权与神权之间,国人却没有享受到他们所崇拜的龙的威严,力量,权力与尊严,反而,他们崇拜的东西却离他们越来越远,自汉至唐,以儒道两家之言为主体的汉族华夏文明逐渐衰落,先有五胡乱华的百年之祸,后有大唐千年未见之盛世毁于旦夕之间的乱变,这是历史为华夏子孙敲响的一记警钟――“神性”的泯灭伴随着的通常是“奴性”的产生与信仰的沦丧。至宋,靖康之变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文明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至明,又有土木堡之变,宋明两朝都可以算得上是当时世界上的大帝国,可两代皆为当时的外族所灭,就连皇帝都被外族掳了去,即使放眼世界历史,这样的事也很罕见,用龙作图腾的华夏文明已经不可逆转的在走着下坡路。至清,同属于冷兵器之间的对决,起于关外白山黑水间的女真人,硬是凭借着八旗之力将无论是资源、土地、人口都是其十倍以上的一个庞大帝国征服,这说明了什么?……而在欧洲,同样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战争,同样经历过外族的入侵,王朝的更替,还有那上千年中世纪的漫漫时光,也同样是在神权与及王权的双重压迫下,那些惯于先敬己,后敬神的人一样在黑暗中酝酿着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的曙光,那是一股可以将整个欧洲大6的齿轮快推动运转起来的巨大力量。

  隐身的王乐站在炉子前喃喃自语完后,没有逗留就离开了垃圾处理厂。

  关于这条真龙纹身的种种神秘,一直以来王乐都没弄清楚。

大家回答的声音很洪亮,回答的答案是各教官早就告诫过的。在来之前已经预演过好多遍,不允许出错。各个教官就站在自己的队伍前面,看谁敢捣乱。

一直持续到三个小时之后,蜕变才结束。

一阵大笑声中,洪武自山洞中走了出来,他满脸胡渣,神情却很兴奋,“我终于成功了,终于可以完全将寸劲的力法门融入刀法中了。”

下午,家具公司的人就将各种家具送来了。

“龙烈血同学做的这道题,第一道小题的证明大家都看到了,是对的,第二道与第三道小题的答案45°与6也是对的。”“体操王子”一边说着,一边在龙烈血的答案上划了三个大沟。一下子,无数赞叹的眼神向龙烈血漂来。

轩辕大宝  此时王乐通过刚才的聊天,就已经知道眼前这两只吸血鬼是价值十个战功积分的公爵吸血鬼。

“是程老师!”三人都不明白龙烈血为什么问这个问题。轩辕大宝

“年轻人就是玩性大,我都在宿舍里等你两个小时了。”隋云微笑着走到了龙烈血的面前,重重的拍了拍龙烈血的肩膀,龙烈血可以清楚地感受得到隋云手上的分量和那几下的意思。轩辕大宝

“到底要不要跟上去?”徐峰很犹豫,但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我修为比他高了数个小境界,度也比他快。”

  即便是他王乐神经强韧,意志坚定无比,也不敢在那里待久了。

因为洪武赢得貌似太轻松了一点,整个战斗过程几乎就是他在蹂蹑瞿元,耗时不过一两分钟。

  半晌后,隐身的王乐挥去脑海里翻腾的杂乱念头,掉头就钻进黑夜当中,再次进入崇山峻岭继续猎杀吸血鬼。

“那么,当五行合一的时候也就踏入混沌先天境界了吧?”

第五十一章 魔兽伏诛 --(2900字)

这就是龙烈血在听到新生回来时候的感觉。然后……已经没有然后了,剩下的,你就感觉到自己像搬了把椅子坐在非洲的草原上一样,而你的对面,万兽狂奔向你袭来。

  虽然这湖底地下遗址空间藏有一滴烛龙鲜血的传说,王乐完全不会相信,但没找到进入遗址空间的门户,终究是让他为此有了足够的兴趣想要进去探一探,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我也无法向你解释清楚什么是上古遗迹,上古的地球有一段遗失的历史,消失的文明,早就已经埋葬在了岁月中,他们遗留下了一些遗迹,其中的很多东西都令人匪夷所思,叹为观止。”

  待到俩人从别墅出来后,徐耀扬就忍不住向穆熙永问道。

“……立正,你看你怎么立正的,给我抬起头来,挺胸……”

轩辕大宝对于父亲的从前,龙烈血可以猜出个大概,虽然龙烈血不明白父亲以前是因为什么变故离开了军队,但父亲对于军队的感情,龙烈血却可以亲身体会得到。这种体会,从龙烈血很小的时候就有了……

不可能如此,人类不像魔兽,天生长有鳞甲,人类即便是走炼体流的,肉身强悍,但也不可能死而不朽,因为就算是魔兽的血肉也是会腐朽的,不朽的只是它们的鳞甲而已。

毕竟,和他的修为比起来,他展现出的战力实在是有些吓人,武者境而已,竟然能杀兽将级魔兽,这可是跨越了一个大境界呀,而且他还如此年轻,自然会引起别人的好奇。轩辕大宝

  此时就见郑歌满是失望的叹了口气,然后一边打量着手中盒子里这颗干瘪没有水分,表皮都皱到一起的神秘种子,一边摇头道:“这颗神秘种子与普通种子比起来没什么不同,而且蕴藏其中的生命精华明显是流失殆尽,否则的话,不会一点水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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