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_淑女好逑_早早读书网

第99章淑女好逑

人人心惊,眺望那被漆黑浓雾遮掩,偶尔才露出一鳞半爪的可怕魔兽,一个个心悸不已。

“那就谢谢你们啦,看不出那个‘木头人’还挺大方的嘛,可不是我们嘴馋哦,看在你们两个这么有诚意的份上,那这一次本小姐和静瑜就笑纳啦!”

  二炼其皮肉筋骨……

淑女好逑“来,先敬王哥一杯。”

“沈老。”

要知道,青麟魔鼠身上最硬的就是爪子和牙齿,其次就是尾巴了。

和经脉改造同时进行的,是《碎星诀》第七层这种以螺旋式运行的真气,对身体内丹田的改造,这也是效果最突出的。自己现在的丹田容量,比起以前,增加了不止十倍,如果说自己以前丹田的容量有一碗水那么多的话,那么现在自己的丹田容量,已经有一盆水那么多了。自己以前在未突破第六层的时候,丹田中的真气常常让自己有一种鼓胀鼓胀的感觉,自己还担心是不是身体内真气的容量过多了,现在,自从《碎星诀》达到第七层以后,自己体内的真气容量增加了不少,可丹田里,自己却总是感觉空荡荡的,那些在丹田中的真气像是湍急水流中的一个漩涡一样,不断的在里面旋转着,而在第七层以前,收回到丹田中的真气都是以静止的状态存在的。由于丹田空间的大幅度扩大,再加上体内真气盘旋的特性,有时候,自己感觉自己就像一是一个瓶子,只装了三分之一满的水,一旦运转《碎星诀》的时候,瓶子里的水总是在那里摇晃。

淑女好逑“下一个。”那庄家大声叫道,瞅了一眼刘虎的背影,低声道:“又一个傻子!”

淑女好逑“我看你能躲到几时。”闫正雄冷哼一声,掌刀越的猛烈了,如同秋风一般,席卷而来。

那个人,在烈焰与浓烟面前,沉寂得像一块冰。

  司机小弟不知道王哥为什么来垃圾处理厂,而且也没看到他进去,更没看到他怎么出来。

  郑歌满是自信的附和道:“没错,二哥一定会让门中前辈付出让三弟你满意的筹码!”

“哦,学校附近啊,在翠湖边上和八二一大街都有很多好吃的地方!”

“老师您想多了,我就是想挑战一下自己的极限而已。”洪武连忙道。

  想到这里,王乐越发郁闷起来,因为他发现这套古法炼体之术想要开发的人体潜力,自己老早就已经完全做到了,甚至更好!

曾醉低下头,轻轻的抿了一口普洱茶,再次见到龙烈血,曾醉的心情绝非他表面上那么平静。

  找到厂里面的焚化炉之后,隐身的王乐将放置在法眼空间内,九个大黑色塑料袋扔进了炉子里。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司机小弟也没问原因,点头称是后,就在前面的岔路口打了个方向盘,又往郊区的垃圾处理厂而去

“不错!”隋云看了龙烈血一眼,点了点头,语气多了一丝沉重,“这正是‘腾龙计划’的一个致命伤,谁都没有想到的一个致命伤,在参加‘腾龙计划’的第一批,也是最后一批学员毕业的时候它才表现了出来。在少年军校里经过十一年磨练毕业的人,如果纯粹从一个军人的角度来讲,他们是最优秀的军人,他们具有一个优秀军人所需的一切优秀的品质,但可惜的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忽略了一点,这个社会,毕竟是由大多数平凡的人所组成的,即使在军队中,大多数的士兵也是平凡的人,无论从哪方面来讲,他们都无法和那些从小就参加‘腾龙计划’的人相比,这种差异,不仅仅是能力上的,而是心理、思维、生活习惯等全方位的,在所有人的眼睛里,他们都是异类,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无法交到朋友,都无法和其他团体融合在一起……在军队中,这种差异已经让很多人无法忍受,告状书向雪片一样飞到上级主管机关,在社会上,这种差异却是酿成以后悲剧的原因,一只狮子,怎么能够容一群麻雀的挑衅,十一年严格的军事训练,已经将他们变成一台台恐怖的杀人机器,在先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军队最高决策者的桌前,已经堆积了两份厚厚的事故调查报告,两个从少年军校毕业的学员,相隔三天,在两个相隔千里的地方,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都分别采用了过激的手段,两次流血事件,一共造成了67人的死亡,没有一个受伤的,其中还有19个警察。正是这两次事件,让大家都意识到了‘腾龙计划’存在的致命缺陷,从童年时代起,少年军校中长期的封闭式军事化的管理与训练让参加‘腾龙计划’的学员在心理与思维上与社会产生了隔阂,这种隔阂在学校里无法现,但等到学员们踏足社会和军营的时候就凸现了出来。”

“抚……刀……思……壮……志……”

淑女好逑“靠!那换换,下次有其他机会我让给你,这次就麻烦你做一回灯泡,在旁光热一下,反正你的‘a’计划已经完蛋了十七次了,也不多在乎这一回。大不了回去以后我请你去吃烧豆腐!”

四分钟过去了……

  这也让王乐觉得,每年的失踪人口,其中有一部分应该就是这么消失的,毕竟这世上,会杀人的家伙不止他王乐一个,同样也大多不是笨蛋。淑女好逑

看到小吴愣住的样子,王哥笑了笑,“脑细胞杀多了容易掉头!”

淑女好逑  这一瞬间,王乐就感到自己的脑海“轰”了一声,一阵晕眩!

“现在,大家在这里休息十分钟,十分钟后重新在这里集合,明白了吗?”

在喧闹声中,洪武和刘虎走进了基地,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两人都没有去关注广场大屏幕上的排名,而是回到宿舍,畅快的洗了个澡,倒床就睡,这一觉睡得忘掉了一切。

龙烈血没说话,轻轻的走开了。

人工湖水质清澈,湖中开着朵朵睡莲,姹紫嫣红,和碧绿的莲叶搭配在一起,十分的美丽。

“历史专业也没你们说得那么惨,至于小胖的专业,你们看看我勾过线的地方就明白了”龙烈血用手指了指小胖手里拿着的那本册子,立刻,三颗脑袋凑到了一起。

张仲大约三十多岁,身材壮硕,眸光凌厉,像是一头嗜血的猛虎,被他盯着都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而叶鸣之则更像是一个文士,身背长枪,容貌俊朗,和张仲一威猛,一儒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此刻,龙烈血正在云生的带领下,穿过后院的一个偏厅,要在品茗之前沐浴更衣。

浓郁的黑雾被剑光破开,露出了一大片青黑色的鳞甲,在浓雾后面,一颗狰狞的头颅暴露了出来,那是一颗如同狮子一般的头颅,头上长着一对鹿角,血红的眸子如磨盘大小。

  为此备受震撼的王乐,并没有继续去透视寻找那位长老吸血鬼提到的一滴烛龙鲜血。

  “没想到这玉简里的内容却莫名奇妙地一股脑儿全涌进了小爷的脑海里面。”

洪武和刘虎对视了一眼,心领神会,“来吧,杀吧,就算是死也要拉上两个垫背的。”

淑女好逑  自从将洪家的孙子汤姆等人扔到焚化炉处理后,王乐已经习惯用此种方法销尸灭迹。

  “要是这世上真有烛龙的存在,那么同样贵为神兽的真龙也就存在了。”隐身的王乐默默在心中想道。淑女好逑

“怎么会这样?”洪武盯着祭台上,顿时变色。淑女好逑

“嗯。”刘虎点头,如今距离生存试炼结束还有三天时间,他又受了伤,没有再待下去的必要了。

二零九七年九月

“有!”

  所谓事情反常,必有妖。

  想到这里,王乐就决定用自己的破妄法眼来试试看。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把话放出去,期限已经到了,今晚12点之前,叫苏家把地盘让出来,不然我王乐会在12点之后带人登门拜访!”

在高一的时候,我就收到了别的男生写给我的情书,有很多,我一封也没看,我心里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我希望有一天能在书桌里面现一封你写给我的情书,但我知道,这种可能性比太阳往西边出来还要小,在你的眼睛里,除了你们宿舍的几个好兄弟以外,就只剩下图书馆里的书了。

相对于衣食住行的简单,在另一方面,龙烈血身上所花掉的钱则绝对会让人咋舌。可以说龙烈血从小就是在药汤里长大的,有的药煮来喝,有的要煮来洗澡,对,就是洗澡,把整个身子泡进大木桶里,里面全是煮好的药汁。有时那些药汁很烫,龙烈血小的时候坐到桶里都想哭,有时候那些药汁又很“冷”,那种冷,不是指药汁的温度高低,而是指坐到桶里面的感觉,事实上药汁的温度一点也不低,可坐到药汁里,开始是热,后来却有一种透入骨髓的寒意往身体里面延伸,外面烫如火,里面冷如冰,冰火同侵,不过如此。泡药澡的经历,对龙烈血来说简直是一场噩梦一般,喝的药再怎么难喝,龙烈血从来没有皱过一下眉头,而泡药澡,则至少有两次让他差点没了命,一次是在“享受”那种冰火同侵的滋味的时候,龙烈血在热气腾腾的木桶里被那刺骨的寒意冻得完全休克,在他醒来已经是两天以后的事情了。还有一次是在木桶里,任那些药汁没过头顶,因为憋气憋得太久,什么时候昏过去的连龙烈血都不记得了,要不是龙悍现得及时,那么龙烈血及有可能成为古今第一个被药“淹”死的人。这些药,在折磨着龙烈血的时候,也在消耗着龙烈血家的金钱,龙烈血家里就专门有一间房子用来放这些药材,从小到大,究竟在自己身上用药花了多少钱,龙烈血无法计算清楚,龙烈血只知道,在他十四岁以前,家里的钱就没有什么时候能过一万块,而那时,龙悍最保守的收入一年仅雕石狮子就不会低于二十万块,那些药基本上都是托曹天云买的,少数的药却是龙悍亲自去采的,龙悍出门采药的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去了三个多月,那时龙烈血才九岁,但已经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一次曹天云来到龙烈血家送药的时候对龙烈血说过这样一句话:“烈血啊,你身上的一块肉可比一块金子值钱多了!”

“说的是。可你这救生衣也太贵了,随便租一下就要五块钱,还有你这门票,啥子东西都没变,就是弄一道破围栏在那个小码头上一竖,放张破桌子弄把大伞就每个人二十块,说是门票,可我这交了钱却一张票都摸不到,连个报销的凭证都没有,我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可没这么多事。”听到船老大说起了救生衣,小胖插了一句嘴,小胖记得,在上次他们宿舍四个人一起来这里的时候,这里除了租船要点钱以外,其他的都是不收钱的,而那时候租条像这样的小船,5o块钱可以让船老大带着你在白沙浦游上个大半天,遇到个实在点的还会请你到他家里去吃顿范,那还是高二时候的事。

龙烈血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对于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叔叔,他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说到这里,就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男人了,这个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姓曹,叫曹天云,当过兵,打过与安南的自卫反击战,战后回来不久就在家乡开了采石场,也就是离龙烈血家不远的那一个,在龙悍出事后,龙悍就来到了现在住的这里,龙悍是个不喜欢亏欠别人的人,可是对这个曹天云却是例外,在开始的时候,龙悍带着龙烈血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得到了曹天云很大的帮助。在龙烈血有记忆以来,就认识了这个“曹叔叔”,那时他的这个“曹叔叔”常常趁龙悍不注意的时候塞给他一些好吃的小东西,有一次甚至给他买了一个玩具小汽车,当然,那个玩具汽车龙烈血没有玩过,因为才刚给他的时候就被龙悍现了,龙悍理所当然的没收了,“曹叔叔”还为此与龙悍闹了个脸红脖子粗的。在平时,龙悍雕的石头,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龙悍的狮子雕好以后,又由这个“曹叔叔”拿到外面去卖。卖来的钱,开始的时候他可是一分不要,后来在龙悍的坚持下从里面提了三成给他,如果他不要,那么龙悍就走,没办法,他要了,可嘴里却常常说龙悍不拿他当兄弟。龙烈血有时候也奇怪,自己的老爸和他可是完全的两种性格,两个人怎么会成为莫逆知交,他问龙悍,龙悍不说,在他问这个“曹叔叔”的时候,他的“曹叔叔”曾很严肃的对他说“小龙,我的命是你爸冒着枪林弹雨捡回来的,有些东西你现在还小,等你长大就明白了。”那时候,龙烈血只有八岁。十年过去了,原来不懂的东西,现在已经明白了,可龙烈血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可以算是长大了,可在这个“曹叔叔”面前,自己好象还是个孩子,这让他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淑女好逑一转眼一个月的假期就过去了。≧>小说≥网

“很复杂,在电话里说不清,你去了就知道了,你现在马上赶到市区的通圆山,我们的人已经在那里了。”

  王乐也没有送黄胖子和郑歌的意思,等二人离开后,王乐就盘坐在草席上,同时不忘从自己的法眼空间里重新取出记录古法炼体之数的白色玉简。淑女好逑

此刻他们同时出手,每人身上都有汹涌的劲气在澎湃,一股强大的气息向着四周扩散蔓延,包括方瑜在内,所有人都不得不后退,他们身上的气息太庞大了,有种莫名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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