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_剑奴_早早读书网

第70章剑奴

一拳,两拳......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想到这里,王乐就闭上眼睛,静下心来赶紧将这古法炼体之术的内容仔细记下,不敢有半个字遗漏。

剑奴  如今放松下来,仔细回想先前通过破妄法眼对那遗址空间的透视观察,给王乐的感觉就是那里除了难以想象,仿佛能自成一方天地的大以外,还是就是给人带来一种无法言语来形容的苍凉和绝望感。

今天,象往常的每个星期五一样,一到下午第三节课的下课铃声一响,龙烈血就停下了手中的笔,合上了书,丝毫不理会周围同学诧异的眼神,开始收拾书包准备走人。在罗宾县一中,从成绩上来说,龙烈血不是最出色的,可龙烈血绝对是最受人瞩目的一个,这种瞩目,不是星光灿烂耀眼生花的那种,而是由距离所产生的那种间杂着好奇与其他说不清的一些东西所综合起来的感觉。这个十八岁的少年的外貌,见过的人都知道,用英俊两个字来形容似乎有些不恰当,这并不是说他长得有问题,而是在他身上,有一些用“英俊”这个词所无法表达出的一些东西,可以这样说,凡是认识他的人,先注意他的,不是他的外貌,而是他身上那种说不出来的东西。他跟那些让小女生尖叫的所谓“阳光男孩”不同,宽广的额头,挺直的鼻子,略带紫色的面孔仿若刀削,再加上经常抿得紧紧的嘴唇,这些东西,让他这张脸多出了几分冷酷坚决的味道,与“阳光”这个词搭不上多少边。让他的脸看起来有点柔和的东西是他的眼睛,龙烈血的眼睛大大的,弯长而秀气,如蒙着雾气的两潭深水,这双眼睛,就算放到女孩子身上也会让人觉得漂亮而有神韵,而放到了龙烈血身上,则因为这双眼睛,使他的面孔看起来有些天真与朦胧起来。龙烈血脸上还有一个特别的就是他那两道略显弯长飞扬的眉毛,眉毛不浓,不清,不散,不乱,象是一对在云中翱翔的翅膀,所有的这些都组合在了这个叫龙烈血的少年的脸上,不是帅比番安,却也独一无二,乍看只觉清秀,甚至是略显文气,再看则觉得清明爽朗,山高云淡,细看则摄人心魄,令人不敢逼视。他也没有值得夸耀的家世,在一个学校里,有地委书记的女儿,有法院院长的公子,还有百万富翁的千金……而龙烈血的父亲,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石匠,关于这一点,龙烈血也从来没有掩饰过,他很坦然。

“军校的宋校长跟我们讲过,那一道刀疤是陈教官在边境的自卫反击战中留下的,有一次他在单独执行上级长交给他传送重要情报的任务时,被敌方一队出来抓舌头的特工盯上了,因为敌人想要抓活的,因此没用枪,他遭到敌人的突袭,也没有机会用枪了,双方展开了搏斗,大家的武器都是匕,那一道刀疤就是在那时留下的,它的代价是敌方全部七名特工的生命。”

“嗯,我感觉他们每一个似乎至少都是武师境界的高手。”洪武也点头,他甚至能感觉到,这些人身上有一种和武者截然不同的气质,这种气质恐怕就是武师所特有的先天气息。

剑奴  即便是他王乐神经强韧,意志坚定无比,也不敢在那里待久了。

剑奴  心思念转后,隐身的王乐嘴角含起一丝冷笑,心中暗道:“为了不打草惊蛇,暂且留着你们的性命,等事后再收取这二十个战功积分!”

“难道那莫名魔兽还没死,那孙先生他......”洪武心中一急,不由加快了脚步。

恶魔已经追到了门口,立身在大门后面,青面獠牙,十分狰狞,它那一双惨绿的眸子盯着洪武,嘶吼连连,出嘎嘎的刺耳声响,但却没有踏出大门,似乎他也在忌惮什么。

在他前方二十几米远的地方,正有着一头魔兽,这是一头浑身赤红,头上长着一根金色独角,身高达到三米,四肢粗壮,如同烈马一般的魔兽,他扬起硕大的头颅,犬牙交错,根根如刀锋,头上的金色独角更是有金属光泽闪烁,尖锐无比。

瘦猴一手揉着头,脸上的表情绝对无辜,“你干嘛打我?”

  要知道在这之前,无论是任何机关或者阵法,例如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都没能逃过破妄法眼异能的破解。

一个半小时之后,他遇到了一头三级兽兵级的魔兽嗜血野猪。

“先去学校接雪儿,她还不知道我今天回来呢,等会儿给她个惊喜。”洪武看了一眼手上的礼物,往禹州市一中而去。

龙烈血莞尔,站在一边的小胖无奈的笑着,正拼命的向董洁使眼色,可惜的是,董洁这个小丫头那时的注意力跟本没放在他身上。说真的,以龙烈血在小胖心目中的地位,小胖可真怕自家这个丫头说话不知轻重把老大给得罪了,虽然知道老大的气量非同一般,不会在意,可小胖那时的心还是一阵七上八下的。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下了车,隋云和龙烈血就上了飞机,飞机的机舱内没有龙烈血想象得那么简陋。事实上,这架飞机的机舱里装饰得很豪华大气,机舱里铺设着棕色的羊毛地毯,在机舱的左边有一组真皮沙和一张暗黑色的胡桃木的桌子,在机舱中部的位置处有一个吧台,吧台后面是一个酒柜,后面还有两间房间。

  心思念转后,隐身的王乐嘴角含起一丝冷笑,心中暗道:“为了不打草惊蛇,暂且留着你们的性命,等事后再收取这二十个战功积分!”

  当王乐回到住处,还没坐下歇会儿,穆熙永就上前开口问道。

剑奴  只见王乐捧着茶杯,坐靠到了沙发,仰着头看向吊在天花板上的灯饰,笑着说道:“这多没意思,既然想将我王乐埋骨港岛,那他们也就别想活着回内地。”

“对啊,抢过来,一定要抢过来。”

“秘术,秘术是什么?”洪武一愣,好奇的问道。剑奴

  至于那些对手敌人,只能爱莫能助了,再说也是活该,和谁过不去都成,大不小破产,失势,沦为普通民众里面的一员,或是断手断脚的成为伤残人士,至少还有条小命在儿。

剑奴星期一的早上,龙烈血、葛民、顾天扬、小胖,还有王正斌是一起从宿舍里过来的。小胖还有王正斌因为要在其他地方上课,到了文远楼的时候就已经和龙烈血他们分开了,一起走进教室的,就只有龙烈血、葛明、顾天扬三个人。一周不见的顾天扬似乎已经从某种异常的状态中恢复过来了,一路上有说有笑,恢复到了军训时的模样。看到顾天扬恢复了以前的样子,龙烈血轻轻地笑了笑,心病还需心药医啊!

  待到俩人从别墅出来后,徐耀扬就忍不住向穆熙永问道。

洪武的身体在蜕变,骨骼血肉,经脉脏腑都在蜕变,《混沌炼体术》和《金刚身》同时运转,一道道元力涌入自身,他可以清晰的感知到自己身体在蜕变,变的更加的强大。

  “姐夫,怎么样?”

“嗯!你假期过得还好吗?”

袁剑宗赤手空拳,但气势却异常的惊人。

不过,成为核心学员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他不想放弃。

这次来西南联大读书,小胖完全空着手,只揣了一个钱包,其余的东西,小胖一件未带。龙烈血呢,只带了一个不大的旅行包,里面装了几件以前穿过的衣物,对于衣服来说,龙烈血还是喜欢穿旧的。

“爸,逼得我不得不动用秘术的是徐家一个叫徐正凡的家伙,不过他已经死了。”方瑜说着,一把将洪武拉过来,道,“就是这个人救了我,洪武,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父亲,方霸天。”

葛明回转过了身子,迎接他的,是一堆艳羡加嫉妒的目光,好多人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像赵静瑜和许佳这样各有特点的两朵鲜花,是怎么和葛明他们三个搅在一起的。

  王乐对于黄胖子和郑歌的门中师长信任有限。

  王乐摸着怀里穆熙妍乌黑柔顺的长发,呵呵笑着道:“性格决定命运,我不想留下后患,让对手的**消失,这是最好的办法。”

剑奴顿时,一行五人以徐家二叔祖为先锋,进入了上古遗迹,他们一路都很小心,前行两千多米,终于来到了古城前,入目便是巍峨瑰丽的上古城池,令他们全都不由得呆住了!

一天之后,众人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广场。剑奴

站在瘦猴后面的小胖和天河,虽然看不清瘦猴的脸色,但却可以看到瘦猴太阳穴处的血管在一跳一跳的,嘿……嘿……这就是调戏美女的下场。剑奴

杨宗一笑,道:“你以为那么重要的东西我们武馆就没有多抄录两份?告诉你吧,藏经楼七楼的都是副本,我这里的才是原本。”

第六十七章 击杀(二) --(4349字)

  心思念转后,隐身的王乐嘴角含起一丝冷笑,心中暗道:“为了不打草惊蛇,暂且留着你们的性命,等事后再收取这二十个战功积分!”

相比起男生,女生的情况要好一些,要是论爱干净的话,mm基本上都比gg强,那还不是强一星半点,而是好多,这完全是事实。就拿龙烈血他们的那个小院子来说,八十多个男生,没有一个带水壶的,而与男生数目差不多的女生,基本上每人都带了一个,没有带水壶的就带了一只小桶,吃完晚饭,当男生们躲在一边休息的时候,女生们洗完餐具以后,基本上都提着水壶去食堂后面的开水房那里排队去接开水,洗头的洗头,洗脸的洗脸,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们还会用男生想都想不到的方法把澡也洗了。(俺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洗的,好像mm们都有这个能耐说)除了这些,那些mm们洗东西也洗得很勤快,对男生来说一天训练下来满身的灰尘无所谓,衣服弄脏了一点也不怕,随便拍一拍,第二天照穿,可mm们不一样,院子后面的凉衣服的铁丝上,吃完午饭或晚饭后,每天都有一大堆mm在那里晾晒自己洗的东西,而男生的就少得可怜。

第七十三章 父子相见 --(5652字)

“这只鸡就拿回去做个菜吧,省得回去了还要买菜!”李伟华把已经用茅草绑好了双脚的大公鸡倒着提到了龙烈血面前,龙烈血想都没想就接了过来,放到手里,一沉!李伟华笑了。

  黄胖子和郑歌都笑着点头应是,然后也没有再废话,转身就先后出了住处帐篷消失在王乐的视线当中。

锋锐的刀芒落下,擦着洪武的身体过去,劈砍在地面上,溅起一连串的火星,锋锐的劲气瞬间溃散,四处迸溅,由于距离近,其中几道还落到了洪武的身上,留下了几道血痕。

方瑜目光炯炯,看向远处,疑惑的问,“你说的古碑是怎么回事?我记得那片区域,祭台到是有一座,可没见到什么古碑呀?”

不过说到天河,自己一点也不担心,和小胖恰恰相反,天河的冷静与缜密好像就是天生的,无论做什么事,很少有激动地时候,自从高一时那件事情生以后,天河的性格变得更加深沉了,除了和自己及瘦猴小胖他们在一起外,别人根本很难了解天河,在面对别人的时候,天河总是一副波澜不惊的面孔和淡淡的语气。那件事情,是宿舍里四人最大的秘密,除了自己四人以外,就是天河的爸爸也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曾经经历过的凶险,就差那么一点,他眼里的宝贝儿子就成了别人给他寄来的纸箱里的碎肉块。这件事情,对天河应该有很大的影响吧!虽然那件事过了以后谁也没有再提过,不过看得出来,天河的心里依然有那件事的阴影,这也是天河在三个人中和自己学习搏击之道时最拼命的原因吧。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差点还把自己最好兄弟都连累了的男人,有什么资格再去渴望爱情这样奢侈的东西,又有什么资格能守护住自己在意的东西呢?看着面前正和小胖瘦猴他们闹得正欢的天河,龙烈血心里稍稍有些苦涩,表面平静的天河,内心是怎样的一个慷慨激烈!在这三年来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天河流了那么多汗,可那些汗并没有洗去他心里的那个烙印。

关键时刻,徐家二叔祖站了出来,想以一己之力挡住魔物,岂料那魔物强大无比,不仅杀了徐家二叔祖,连徐家老五也没能逃掉小命,被魔物抓住,咯嘣一口就给吞下去了。

剑奴“高手!”刘虎就站在洪武身边,此刻也不禁说道。

“近了。”

当祁连山山头的白雪在第一缕晨曦中显露出它晶莹的光华的时候,隋云来到了龙烈血的宿舍,龙烈血已经打理好一切了,看着龙烈血穿好6军军官礼服神采奕奕的模样,隋云暗暗点了点头。今天的隋云也换了一身军礼服,将官的军礼服款式和尉官及校官的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礼服的颜色,用料,及其它装饰物比如领带卡、领花、钮扣等,这些东西都在表明着主人的身份与阶层,隋云的礼服是米黄色的,用料也更为考究,是纯毛料,钮扣是铜的,别在礼服的领部的领花是交叉的松柏枝,对将官来说,那象征挺拔长寿之意。而他礼服上的肩章又表明着他在将官阶层中所处的位置。中将,那已经是很多人不敢奢想的事情了。剑奴

  对于王乐来说,其它神兽存在不存在跟他没半毛钱关系,但传说中的真龙是否存在,那关系可就有点儿了。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章节有误,我要:报错
play
next
close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