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_都市兵王_早早读书网

第26章都市兵王

小白杨 抹茶蘸醋 (←)上一章 书页/目录 下一章(→)

看着雨大了,一些家伙觉得这个时候是自己在女生面前表现自己男性气概的最佳时机,除了自己上场的时候叫得大声点以外,哪怕是在场下,好多人在雨中故意挺起了胸膛,做出一副冷冷的,毫不在意的样子,任由雨水从自己的头上淋下,汇聚在脸上,再顺着下巴滴下去……

“我叫曲坤。”壮汉知道自己在叶鸣之面前什么都不是,很自觉的弯着腰,恭敬的道,“叶先生,我不知道这位洪武小兄弟是您的朋友,这次是我不对,我给他道歉,您看行不行?”

“不对,这一步走的不对,九宫有成千上万种变化,太复杂了。”仅仅走了两步洪武就不禁摇头,九宫步比他想象的要复杂的多,即便是第一幅步法图也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

都市兵王下土安葬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在下土之前,先由胡先生念了一篇告慰山神的告文,接着在唢呐鼓乐鞭炮声中焚烧供品,也就是那些糊裱纸扎的东西,接着是“暖坟”“背土”……

“狼太多了。”洪武无奈,一两头魔狼的话他拼命还能干掉,可如今是十几头魔狼一起扑上来,他只是一个凡人,又不会三头六臂,怎么挡得住?

说起龙烈血会俄语的事,恐怕没有几个人会相信龙烈血在小的时候就开始在学习了,老师不是别人,正是龙悍,龙烈血开始学习俄语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习这种东西,一直等到龙烈血接触到标准测试的时候才明白,原来掌握外语也是标准测试的测试内容之一,在c级的测试项目中就有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这个要求,在最初学习俄语的时候,e语复杂的语法结构与e语单词中的饶舌音曾经让龙烈血吃尽了苦头,不过幸运的是,龙悍的e语讲得很好,而且龙悍教龙烈血的时候是一对一的。龙烈血曾经对龙悍会e语的事情很好奇,龙悍也坦然的承认过他在e国呆过一段时间,至于他在e国干什么,那就没有说了,龙烈血自然也不会去问,对龙烈血来说,这只是龙悍诸多秘密中的一个罢了,其实到了现在,龙烈血对父亲以前的各方面的情况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判断,只是许多的细节还不清楚而以。

大门敞开,冷风呼啸,洪武站在门口,心中五味陈杂,一时间有些失神。

都市兵王  所谓事情反常,必有妖。

都市兵王八分钟、九分钟……一直到十五分钟过去了……

“我不过才踏入五阶武者不久,面对这么多四阶武者的围攻,终究还是不敌啊。”刘虎心中苦笑,“难道我真的要栽在这几个混蛋手上?”

  随即就见王乐眼中金光隐晦地一闪而逝,破妄法眼异能瞬间开启,跟着就往手中的白色玉简透视而去!

“他真的已经死了吗?”

“昨天晚上那个赵静瑜,我看……我看……反正感觉起来好像对老大有点意思,自从她知道老大有了任紫薇以后我就感觉她有点不对劲儿,开始时她酒都没喝半杯,到后来她是一杯接一杯的灌。”

瘦猴虽然兴奋,但庆幸的是他还没有被自己升高的血压把理智给淹没了。一块表到还罢了,瘦猴相信老大应该还是买得起的。可老大一次拿出三块来,这可是近百万的价钱了,老大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不会是真像小胖说的一样,老大去抢了银行吧?要知道,在现在社会中大多数人还在用手机显摆身份的时候,自己戴的这一块表,足够普通人家辛苦一辈子了。实际上自己就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家的存款也就是和这块表差不多。老大哪里来得这么多钱呢?就算老大有本事,那也仅仅才出去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一下子不声不响的赚到这么多钱,那也太夸张了。这个问题,等过一会儿一定要问问老大才行啊。

  顿了顿,王乐继续对俩人说道:“何况这颗神秘种子就连很多天阶老怪都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凭你我的本事,要是真给研究出个道道来,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小溪边上,洪武捧起一滩溪水,正想洗把脸,忽然一缕殷红自溪水上流飘荡下来,将一小片溪水都染成了红色,洪武眉头一皱,深吸了口气,陡然变色,“这味道......是血腥味!”

正是因为有他和一群武宗境佣兵的存在才让自由佣兵不再受到世家子弟和军队士兵的欺负,有人欺负你你可以找叶鸣之等人,他们会出手帮你。

“什么?这部片子你都没有看过,真怀疑你是不是地球人啊!”

  但这次王乐试图通过破妄法眼来寻找进入湖底地下遗址空间,显然是失算了。

“今天出了一件大事。”站在沈老身后的叶鸣之犹豫了一下,才道:“有一个不明来历的武尊境高手闯入了一座宫殿中心,他非常强大,斩杀了一头魔物,并取走了宫殿中心处那件宝物。”

“等一下。”洪武心跳的厉害,紧张无比,但还是大胆吼道:“我虽然没有得到一件宝物,但我知道哪里有宝物,我可以带你们去。”

都市兵王“啪!”许佳一巴掌删飞了葛明伸过来的鬼爪,秀目一瞪,“葛明你想干什么?是不是想占本小姐的便宜?”

“怎么回事?”洪武跌落在祭台下面,呆呆的看着石碑,不知道究竟生了什么。

葛明和顾天扬抱着头,躺在了龙烈血的边上,刚刚说话的是葛明。都市兵王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都市兵王“嗯,不错。”洪武拿起《驭风行》秘籍,浏览了一遍,很是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驭风行》只是一种秘术,不可能维持太长的时间,每次施展都只能维持几分钟而已。

“后来怎么了?”瘦猴接着问了一句。

学校里的学生对这些东西是最热心的,这两天宿舍区的食堂里,除了足球就是这个话题吸引的人最多了……

武者七阶的修为,再加上洪武的临战经验,境界比他们高的多,对付他们简直太容易了。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一转眼洪武进入云雾山已经七天了。

两个老师的谈话小胖他们没听见,要是听见了,那又要大大的得意一把了。

一个普通农民的丧事里,包含着智光大师,胡先生,疯了的老婆,大半个村子的人的惋惜,拉风的凯迪拉克车队,价值不斐的骨灰盒,莫名其妙的法医鉴定……所有的这些东西,在平时,哪怕只有一样,也都可以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联想了,现在,这许多的东西汇集在一起,对罗宾县的人们来说,它就象一部传奇故事一样引人入胜,而其中的惊险和那些灰色神秘的部分在人们想象当其中,则不亚于那些刺激的悬念故事了。而这样的故事,就生在自己身边,知道这个故事的人,也许有人会为王利直惋惜一下,不过更多的,却是那种现了宝藏一样的兴奋。在大多数人单调的生活里面,确实需要一些东西来调剂一下,好让自己看起来与别人不同,好让自己不会把自己当作一台机器。如果一件有趣的事情你不能参与其中,你身边的人大多数也不能参与其中的话,那么,就谈论它,装做很熟的样子,装做很了解内幕的样子去谈论它,在身边人们好奇与羡慕的眼神当中,你会找到某种虚荣的满足,而现实中,很多人习惯了这种虚荣的满足。是的,王利直的事能满足一些人的好奇心,能给大多数人无趣的生活增加一些饭后的谈资,还能给一些人这种虚荣的满足,而只要稍微知道一点这件事情况的人,都会不遗余力的去向他们的亲人,朋友,同事,熟人去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因为现实的人生实在是太无聊了。

“对,咱们耗死他。”其他几个四阶武者也不傻,没人去和刘虎硬拼,都是一触即收。

一阵清脆的铃声响起,一群群学生都自教室里走了出来,三三两两的一起往校门口走去。

  此时王乐通过刚才的聊天,就已经知道眼前这两只吸血鬼是价值十个战功积分的公爵吸血鬼。

“你倒是替我想的挺周到的,不过......”刘虎话锋一转,“我这人最讨厌别人威胁我,谁要威胁我,我就一斧头把他劈成两半。”

都市兵王  王乐似笑非笑的扫了眼黄胖子和郑歌,道:“如今小弟已经得到了这套古法炼体之术,接下来该如何处置,二位哥哥最好还是去问问门中的师长。”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都市兵王

在瘦猴的预想之中,范芳芳听到这话应该暴跳如雷才对,那才是瘦猴想要达到的效果,可事实却与瘦猴想的相反,范芳芳听到这话,声音不但没有再拔高,反而温柔了下来,是那种温柔得不象话的温柔。都市兵王

  关于这条真龙纹身的种种神秘,一直以来王乐都没弄清楚。

  因为他拥有的破妄法眼异能,还有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无一不是跟他身上的真龙纹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郑歌点头同意道:“没错,留着这颗神秘种子,算是给自己留个念想,也许哪天就在机缘巧合下弄清其中的秘密了。”

洪武施展八极拳,一招一式都熟练自如,收由心,和机械傀儡交战,不落下风。

众人:“……”

这是龙烈血上学以来第一次参加毕业聚餐,在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都不兴搞这个,在瘦猴“不要错过了‘最后的晚餐’”的催促声中,龙烈血他们提前2o分钟到了“白天鹅”。一路行来,瘦猴是最兴奋的,班上同学之间那男生女生若有若无的情愫与暧昧关系是他在路上谈论得最多的东西,在上路之前,他还抽点时间到宿舍里好好的打整了一下,那颗头梳得是油光水滑的。

  这一瞬间,王乐就感到自己的脑海“轰”了一声,一阵晕眩!

  说完后,郑歌随手将存放这颗神种子的盒子重新盖上,然后就往王乐手里递了过去。

饭馆很小,一间厨房,一间空屋,一个柜台、一个凉棚,两张矮脚桌子,几把掉了漆的凳子还有自己编的草墩,因为是在路边,饭馆看起来有些灰尘仆仆的感觉。打理这件小饭馆的是一对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夫妻,看到来了生意,夫妻两人都抖擞起精神来,那个女的忙着抹桌子,那个男的则去为汽车加水,就在小杨去开汽车的引擎盖,那个女的刚把桌子抹好的时候,冯处长的电话来了。

“要报警吗?”龙烈血指着他办公桌上的电话问他。

  想到这里后,隐身的王乐也就没继续留下来的兴趣,毕竟要等到明天月圆之夜的时候,才能随着那位长老吸血鬼进入湖底下的那处遗址空间里面。

都市兵王自从上次学《驭风行》的时候见过杨宗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位馆主,不知道这个时候他忽然派叶鸣之来找他自己干什么?

“对,金锋锐,最善于攻击,那么适合我的武技就应该是一些攻击力特别大的武技。”

一路向前,走出了近千米。都市兵王

小沟村不大,因此,没有用多长的时间,刘祝贵的二儿子就已经看到龙悍他们了,他装做若无其事的从龙悍他们走的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子里走出来,向龙悍他们走过去,他要看看龙悍究竟怎么个厉害法,可是还没有接近龙悍,龙悍身上有一些模糊的东西就就已经不敢让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来,那是一种无言的力量,有的人称它为气质,有的人称它为气势,在刘老二贫瘠的脑袋里,他无法分辩那到底是什么,但是,凭借着生物预知危险的本能,他知道,面前这个人,并不是他能惹的。龙悍的脸上毫无表情,轻轻的看了一眼他,他就觉得自己一下子像少穿了几件衣服,连悄悄夹在怀里的牛角刀都差点夹不住要要掉下来。与龙悍擦肩而过的瞬间,他这才仔细注意到一直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刚才,他一见龙悍的时候,整个眼里似乎都是龙悍的影子,连跟在龙悍身后的龙烈血似乎都没有注意到,他先注意到了龙烈血的校服,一看校服,他就知道了,龙烈血和他家老是三是一个学校的,因为那样子的校服,他家老三也有一套。再看到龙烈血那一脸天真好奇的模样,他就走了。走了几步,他再回过头看,龙烈血还是跟在龙悍背后亦步亦趋的,刘祝贵家的老二冷冷的笑了笑,回家去了。对他来说,他的目的达到了,凭他的感觉,他知道龙悍不好惹,可龙悍的儿子,嗯……,虽然个子稍微高那么一点,不过,一看就是那种在学校的乖学生,到时,如果龙悍不识趣,那也不要怪我了,看看到时候谁哭,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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