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_一品布衣_早早读书网

第74章一品布衣

“你们两个都说完了?”听老大这么一问,小胖和瘦猴就知道他们这点小小的心思早就被老大看穿了,老大隔了这么久才问,分明是想看看两人要表演到什么时候,两人这时都同时想起了天河曾经指出过老大的性格中的极深处有一些恶作剧的天赋在里面,只不过很少表露而以。看着龙烈血竟然促狭的朝自己眨了眨眼,瘦猴这才相信了天河以前说过的话。

也一直到了现在,龙烈血才知道了小胖女朋友的名字叫董洁。

龙悍笑了笑:“你怎么不知道他是一心为民呢?”

一品布衣“第三,在我这里,我对大家一视同仁。一视同仁知道是什么意思吗?你们是大学生,不会不知道。不知道的我给你解释一下,不论在军营外面你爸你妈当什么官,做什么长,或你家有多少万,你爸你妈是什么大老板,来到我这里,你就得听我的,我说黑的那就是黑的,我说白的那就是白的,我不会给你什么优待,我也不喜欢别人和我争辩,而且我最讨厌有人占着父母的威风在外面显摆,我告诉你,你在我眼里狗屎都不是,我这个人没有什么背景,我爹我妈都是农民,我从小就在农村里长大,我之所以能有今天,穿着这身‘一毛二’的军装在你们面前教训你们,那都是我一滴血一滴汗换来的,你要是有本事,那就叫你爹把我的肩章给抹了,否则,你就在我面前老实一点,告诉你,比你刺儿十倍的兵我都带过,别以为自己是大学生就觉得了不起,别人都该让着你,要是谁有这种想法,那么我现在就劝他,做好挨打得准备!”

“同……同志……同志们好!”

  而这次只能靠自己了。

  所以这个当下,关于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的事情,在王乐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抛之脑后,更多的则是在想着那湖泊地底深处的遗址空间。

一品布衣  这天夜里,王乐就像是从地狱里走出的死神,手持镰刀,就跟割麦子似的,收割着一条条性命。

一品布衣  王乐摸了摸鼻子,苦笑回道:“如果南天前辈没有骗我的话,那就是了。”

  毕竟接下来这块记录古法炼体之术的玉简,肯定是要经过黄胖子和郑歌的师长之手。

“怎么回事?”杨宗问道。

“只可惜我们华夏武馆数百人困在古城中,能活着回来的不过数十人,哎......”

变异豺狼咆哮,一爪子将一块碍事的巨石抓成了碎块,它张着血盆大口,冷冷的看着几人,似乎在考虑先吃谁,一股股腥臭的液体自它口中流淌下来,闻之令人作呕,十分难受。

黑色的奥迪车一直开到了停机坪那里,一架龙烈血上次和龙悍来时见过的同种型号的飞机已经停在了那里。

临走时,洪武还看了一眼满是拳印的合金墙壁,道:“真硬,我手都打疼了。”

  王乐不置可否的淡淡回答道:“不为什么,你这次是来港岛旅行,就不要再问了,交给小永和耀扬来处理。”

洪武凛然,徐正凡身上的气息十分庞大,至少都是武师境界的高手。

“走吧,我们进屋收拾一下,估计马上教官就会叫我们集合了!”龙烈血拍了拍顾天扬和葛明的肩膀,准备叫他们进屋了,即使到了现在,龙烈血依旧对雷雨保持着足够的尊重,从来没有叫过雷雨的外号“黑炭”,在龙烈血看来,雷雨除了平时脾气暴躁点,爱一点火以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毛病,而这样的脾气,在军队里,特别是对那些在基层带兵的军官来说,似乎可以算做一种美德,要是自己没有三分火气两把刷子,怎么带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刺儿头呢?

  郑歌跟着点头附和道:“我甚至怀疑这颗神秘种子是不是真的来自上古时代。”

因为金色魔兽的血肉已经腐朽,可金色的鳞甲依然灿灿生辉,如同黄金浇筑,若是它存在于上古的话这金色鳞甲早就已经化为飞灰了,能够完好的保存到如今,时间绝不过五年!

在濮照熙刚到家门口的时候,还没等他掏钥匙,他家的门就打开了,一个小巧的身影冲了出来,看着那个熟悉的身影跑了过来,濮照熙连忙弯下了腰,然后,那个小巧的身影就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一品布衣“哈哈,洪哥,我们现在可是邻居了。”刘虎摇了摇手里的号牌,“我就住在隔壁。”

在火狮岭中,火狮兽不是单个实力最强大的魔兽,它们大多都只是三级兽兵,只有个别王兽才是四级兽兵,可它们却是火狮岭中唯一的群居魔兽,成百上千头火狮兽集结在一起,就算是五级兽兵遇到了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儿。

  想到这里,王乐就闭上眼睛,静下心来赶紧将这古法炼体之术的内容仔细记下,不敢有半个字遗漏。一品布衣

忽然,一连几个沙包晃动过来,将洪武的路全都堵死了。

一品布衣“家,是啊,自己也应该回去了!”想到家,龙烈血心里也不由流淌过一丝暖流,再过两个月,这个家就只有父亲一个人了。

  随即大奔启动,就往王乐的半山别墅住处行驶而去。

一些五阶武者更是羞愧无比,无地自容,觉得脸烧,他们大多都是二年级甚至三年级生,但此刻他们却现,自己在武馆修炼了一两年,竟然还不如一个刚进武馆不久的新生。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就在众人冷汗淋漓的时候,王乐突然开口说道。

龙烈血他们的钢琴课老师是一个女的,三十多岁,保养得很好,穿着一身灰色的,很有格调的套装,留着长长的头,笑起来很温和,有一种很清澈的气质。教室里比上次多出来一个男生,她一来的时候就觉了。龙烈血独特的气质让她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教室不大,她直接走到了龙烈血的面前,全班人的目光也都随着她转到了那里。

一些武修高手堵在古城大门口狙击别人,不过一天时间,死在他们手上的人已经不下数百,城门口都快被尸体堵住了。

最终,唯有徐正凡一人逃出宫殿,捡回了一条命。

“王哥……”年青的警察小吴三步并做两步走到了他的面前,老警察喜欢这个年青人这么叫他,虽然他的年纪已经足够做那个年青警察的父亲,“我已经叫了救护车了,救护车十分钟就到了!”

  “姐夫,怎么样?”

一听到这一句,刘祝贵的眉头就跳了一下,整个小沟村,还有什么人值得那些刁民等,还有什么人不怕他,等等,会不会是那些人在等他……

原本心理还有些抱怨的小杨在到了案现场以后就明白冯处为什么急急忙忙把濮队给招来了。现场充满着一种诡异和血腥的气氛,一个穿着运动服的胖子躺在巨石边的草地上,身上看不出任何的伤痕,不过他那已经失去了血色的脸却告诉人们他已经死去多时了。和那个毫无伤痕的胖子相反的是跌坐在他旁边的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小杨在庆幸自己中午没有吃太多的东西,否则他不能保证自己会不回把吃了的东西再吐出来。因为那个男人的样子实在是太恶心了。小杨一转过那从白缅桂,第一眼就看到了跌坐在地上的那个男的,已经失去了头盖骨的那个男人的脑袋塔拉着歪倒在一边,在那个男人的身旁的地上,还有一个黑色的皮箱,那个男人脑袋上的那个大窟窿正对着小杨,在那个男人的脸上,红白相间的浓浆一样的东西从那个大窟窿里面流了出来,把他的面目遮住了一半,在那个男人的衣服上、四周的草地上、他身后的巨石上,都沾满了那些东西,几只绿头苍蝇正在围着那个男人的脑袋转得正高兴,在经过中午太阳的烘烤以后,现场流动着一股让人闻之欲呕的古怪血腥气味。当看到那个男人的手上拿着的那一件黑乎乎的事物的时候,小杨的神经一下子收缩了起来――枪!

一品布衣靠,不行就不行嘛,还打人!

  一炼洗脉伐髓……一品布衣

  因为通过刚才破妄法眼的透视,王乐根本就没发现进入地下遗址空间的门户。一品布衣

此刻,他就像是一个漩涡,弥漫出一股奇特的气息,全身心引导另外几道同源的气息归来,一道道流光自远处飞来,化为一柄柄古朴的飞刀,外形一模一样,古朴而又神秘,全都很不凡,为上古神兵。

可惜,一片青黑色鳞甲就有上千斤,十几片就是一万多斤,洪武虽然扛得动,但也不想扛着如此重的东西在这荒野中行走,到时候要真遇到什么突情况,他连跑都跑不动。

坐在大型运输机上,洪武卸下了自己的背包,他的背包里装了不少东西,只要回到华夏武馆,将会为他带来不少财富,他已经在盘算怎么花这些钱了。

  “不知道小爷的破妄法眼可能看透玉简里面的内容。”

连那些魔物也都一下子沉寂了,不出一点声音,古碑依然在光,一道道纹络浮现,覆盖在十八座宫殿上面,它要彻底封印十八座宫殿,以及里面的魔物。

立身在宫阙前,洪武不由得屏息,这一片宫阙实在是太壮丽与巍峨了。

  想到这里,王乐就决定用自己的破妄法眼来试试看。

“是,也不完全是!”短促而坚定的回答。

小胖这次军训中的收获有多少呢?除了给龙烈血的那些东西和其他做人情拉关系的以外,事后一统计,小胖原本投入的三千多块本金在两周多一点的时间内变成了四万多块,赢利在十倍以上,虽然得了个“吸血鬼”的外号,胆小胖依然欣喜若狂,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靠自己的能力赚了那么多的钱,他打了电话给他老爸,他老爸也狠狠的高兴了一把,自己的儿子先是出人意料的考入了西南联大(学费不计),然后又在军训时抓住机会赚了差不多两年的学费,对小胖老爸来说,赚多少是其次的,但看到自己的儿子成器,没有做父母的不会不高兴。

一颗足有三米直径粗的大树下,一头独角魔鬃趴在地上,一头独角魔鬃则在用自己的后背摩擦大树的树干,两头独角魔鬃哼哧哼哧的喘着白气,血红的眸子散着暴戾的气息。

  只不过这次死在他手里的是异端吸血鬼罢了,除此以外,和以往的大开杀戒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品布衣收拾好心情,将七柄飞刀小心的收好,洪武搀扶着方瑜,快离去,现在可不是休息的时候,他们已经听到魔物出的怪异嘶吼了,很快就会追到这儿来。

“怎么样,住在这里还满意吗?”隋云在龙烈血的房间内转了一圈,“虽然这间屋子不大,也没有电视,洗不了热水澡,但一个人可以住一间房子已经是这里单身军官的最好待遇了!”

“我姓隋,叫隋云,是你爸爸当年的战友!”这个叫隋云的男人主动向龙烈血介绍着自己,龙烈血感觉到面前这个叫隋云的男人在看向自己的目光里有很多的东西,龙烈血可以分辨出来他的目光中赞赏及惊讶的那一部分,可在那一部分背后,却有很多自己看不出来的东西,虽然自己无法明白这个人目光里所隐藏的深意到底是什么,但龙烈血却能感觉得到他的目光当中没有要危害自己的东西。一品布衣

子承父业天经地义。那个“龚叔叔”看到自己能有机会卖给公司现在的“太子爷”小胖一个人情,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敢真的在装修上赚小胖的钱。对小胖口中的“老大”龙烈血,那个“龚叔叔”更是不敢怠慢,小胖是个什么性格他也有所耳闻,能让司现在的“太子爷”小胖叫老大的人会是一般人吗?排除小胖的因素不讲,以那个“龚叔叔”的眼光看来,龙烈血举手投足间所流露出来的东西气质,也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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